异地载客车辆同样要贴绿标
6月1日起实施敬告执法,10天后仍未申领绿标驶入限行区域的车辆将受处罚
本报讯(记者 张云峰)自5月1日起我市部分路段和区域对非绿标车辆限行后,交警局与人居委通过一段时间的宣传和整治,大部分驾驶员能按照规定行车,但仍有部分车主被处罚。交警局统计,5月1日-5月31日共查处黄标车违反限行规定1796宗。
据透露,在一个月的整治期间,交警在现场执法中还发现不少异地载客汽车没有申领环保标志,为此,交警局决定对没有环保标志的异地载客汽车驶入限行区域的从6月1日起首先实施敬告执法,并告知驾驶员在10天内前往深圳领标地点办理环保标志,10天后仍未办理的载客汽车驶入限行区域的将按照规定依法查处。
据介绍,异地绿标载客汽车领标地点:车辆注册登记地尚未实施黄绿标管理制度,且符合绿标发放标准的载客汽车,车主可到市机动车环保服务大厅(福田区上梅林中康北梅坳六路6号,咨询电话:0755-83127392)办理异地载客汽车绿标。
交警部门人员表示,目前阶段,将采取设置路面查车点和路面尾气检测点、启动车牌识别系统等多项措施,加大力度进一步查处非绿标车“冲禁令”及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的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对查处的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据标准进行处罚。黄标车在限行路段、区域行驶的,将处以罚款300元;排气超标车辆上路行驶的,将处以罚款500元,扣留机动车;未领取黄绿标的车辆上路行驶的,将处以罚款1000元;使用转让、转借、涂改、伪造或失效黄绿标的,将处以罚款2000元;被社会监督员举报后逾期不按环保和交警部门发出的《机动车排气检测通知书》要求进行排气检测的,将处以罚款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