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区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
区质监站、安监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全面加强我区建筑工地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扭转质量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促进全区建筑质量安全生产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我局决定近期在全区建筑工地开展质量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我区建筑质量安全生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区建设局局长李永安任组长,副组长由副局长张爱群担任,小组成员由建管科、安监站、质监站负责人组成。
二、督查时间
2010年9月21日—2010年10月31日。
三、督查对象、方式、内容
(一)督查对象:区管在建项目;
(二)督查方式:飞行检查;
(三)督查内容:主要针对上级主管部门近期下发的《关于开展2010年深圳市“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房屋建筑裂缝与渗漏质量通病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建材产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迅速集中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加强中秋、国庆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人员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严禁走过场、搞形式,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对督查中发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一律停工整改,给予红黄牌警示记录,情节严重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