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南山区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指南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6日发表  

  申请学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凡年满六周岁(2009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简称1+5文件)的规定,在南山区有合法住房,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了解自己居住地在哪个小学的学区(含2015年试行大学区招生制度的学校)

  根据南山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ns.gov.cn/)或学校公示栏公布的《南山区2015年小学招生学区图》,查询居住地属于哪个小学的学区。

  3月30日上午9时-4月10日下午14时,网上申请学位

  登陆南山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ns.gov.cn/),点击小一学位申请,凭儿童的身份证号(未办身份证的,可查看《户口本》)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并打印《南山区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没有上网条件的,可在就读的幼儿园上网申请,也可于4月4日(周六)上午9:30-11:30到居住地所属的小学电脑室上网申请和打印表格。

  4月11日13日到小学验核材料

  家长携带入学申请材料原件(无需复印件)及《南山区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到申请小学验核材料。

  入学材料齐全的,学校将给家长出具《南山区2015年小一学位申请验核材料回执》。

  入学材料不齐全的,学校在《南山区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上标注原因,退回材料,不发放《回执》。家长补齐材料后,于4月16日(周四)下午到学校补验,逾期不再受理。

  入学材料的信息,学校初验后,统一报公安、房产、租赁、工商、社保、计生等部门复核,凡提供虚假材料且经查实者,深户学生不保证就近安排入读,非深户籍学生自行申请民办学校或回原籍就读。

  申请学位所需的材料

  1.深圳户籍儿童

  (1)《南山区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全家户口本;

  (3)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必须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同时需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

  (4)儿童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深圳、内地颁发的均可)。

  2.非深圳户籍儿童

  (1)《南山区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

  (2)全家户口本;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证》;

  (3)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必须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同时需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

  (4)父母持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个体经商户持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4条);

  (5)父母必须于2015年3月31日前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相关计划生育信息(登记前建议先电话咨询各街道计生部门或社区工作站);申请者是独生子女的,需提供《独生子女光荣证》;

  (6)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除了提供以上材料外,还应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5条)。

  3.台湾籍儿童

  (1)《南山区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系统报名后自己打印);提交由区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和《台湾子女就读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好后送基础教育科A801审核备案);

  (2)户籍呈本、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3)购房户: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复印件加盖银行章);尚未办理房产证的,出具《购房合同》及已缴纳的首期款收据或每月银行按揭还款对账单(2-3张即可)。租房户:必须提交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同时需提供《房屋租赁管理费》***(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如随同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居住在工作单位所提供的员工宿舍的,除须提交单位员工宿舍的房产证或经居住地所在街道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外,还应提供父母或委托监护人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证明的原件。

  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

  1.打印《南山区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学生家长在网上填写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打印《南山区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若无法打印的可在4月4日(周六)上午9:3011:30到申请小学打印。

  2.住房证明材料说明

  (1)同一套住房按照一个学制(小学六年、初中三年)的时间安排一次学位,连续提出申请的,学位紧张的学校不保证就近入读。

  (2)未入伙的住房:持有《购房合同》但要2015年9月1日后才入伙入住的,不接受申请。该类学生应先到现居住学区申请,待正式入伙入住后,按《南山区中小学转学插班细则》办理,但不保证就近入读。

  (3)已入伙,但《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的,网上填表时选择填写购房合同号。

  (4)购房户是指父母产权在51%以上,父母产权在51%以下的可按购房类申请,但分值较低。购房时间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日期为准,已办有房产证的,购房合同上的日期无效。

  (5)凡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购房,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与购房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时,按 购房类填写;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但能提供本市公证处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按租房类填写,不再要求其提交租房合同,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租赁合同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租房, 以上两种情况均需要提供由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

  (6)父母不能以购买或租赁的写字楼或商铺申请学位;在同一套住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公办学校只接受一户的报名登记。

  (7)购合法集资房及自建房的,应提供合法房产证明,尚未办理好房产证的集资房、自建房,若能提供街道查违办或社区工作站的相关证明及购房***等材料,即可按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填写,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房产证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租住政府周转房的填表时选择此项后系统将默认为政府周转房无需填写租房合同号。

  (8)租赁合同必须在2015年3月30日前签订;已签订的至少延续至2015年9月30日后有效,租赁起止时间至少需要一年或以上。学生就读期间也要保证租赁合同的有效性,以备查验。2013年1月1日之后办理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无需提交管理费***。租赁凭证签订日期与起租日期不相符时,以签订日期为准。

  (9)在单位集体宿舍居住者,提供单位购买此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者单位租用此房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同时家长提供单位分房证明、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及父母缴纳水电费的证明,居住年限以截止到网上报名开始前父母连续缴纳房屋水电费***的时间为准。网上填表时 租赁合同号一栏系统默认为集体宿舍或者单位宿舍。

  (10)申请人为深户租房户的,本人及父母在深圳确实没有购房的(无需开具纸质证明,由市房产信息中心核实),将给予加分。

  3.关于计划生育证明的说明

  (1)为进一步方便群众,自2015年起,各级计生部门对申请入学儿童不再开具纸质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实施入学儿童父母计划生育信息后台核验,核验要求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简称1+5文件)。

  (2)大陆地区非深圳户籍儿童家长,请持相关资料到户籍地或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并录入计划生育信息(此项工作应于2015年3月31日前完成)。相关资料如下:

  ①儿童父母的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或有离婚史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②儿童所在家庭的全家户口本;

  ③儿童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④有独生子女证的,应提供《独生子女证》。子女为收养的,应提供《收养证》;

  ⑤符合政策再生育的,提供再生育证明(准生证),并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A.第一胎子女为病残儿的,提供病残儿鉴定表(可提供复印件,由原审批部门加盖公章);

  B.原农业人口生育二胎的,提供农转非户口底册复印件(派出所加盖公章);

  C.子女为收养的,提供《收养证》;

  D.其他情况再生育的,提供生育时女方户籍地省计划生育法规及相关材料。

  E.符合政策再生育但未取得再生育证明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户籍地村(居)委、乡镇(街道)和县(区)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及符合政策生育证明。

  ⑥子女为双胞胎或多胎胎的,提供孩子与父母不同时期的合影照片;

  ⑦政策外生育的,提供按儿童父母双方户籍地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材料;

  ⑧女方近三个月本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或医疗机构的查环查孕证明;

  ⑨其他特殊情况的请咨询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4.持居住证的学生提供父母有效的《社会保障卡》或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1)凡属合法就业和合法经营的个人,提供父母亲有效的《社会保障卡》,网上申报学位时填写社会保障卡的电脑号,以便社保局查验其有效性。社保咨询电话96888。若只能提供父母一方《社会保障卡》,也可申请学位,按照单方社保给分。

  (2)学生父母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父亲或者母亲为法人代表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即可,按照双方社保给分。

  5.关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

  儿童是非深户(包括港澳外籍),父母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除了1+5文件要求的证件外,至少还要提供以下证件中的一项:①《深圳市人才居住证》;②《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③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证书(国家级、地方级或后备级);④由南山区经促局、科创局出具的资格认定证明。

  录取和调整办法

  录取:区教育局根据网上验核结果,在招生系统上按照积分情况进行电脑排序录取。

  调整:若申请学位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统一将积分排序靠后的申请者分流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

  记住下列几个重要时间

  1.网上申请学位

  3月30日上午9时4月10日下午14时

  2.到学校验核材料

  4月11日-13日共3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6:30)

  3.学校补验材料(指已在网上申请,学校初验没有通过的)

  4月16日下午14:3017:00

  4.公布录取名单

  6月23日下午15时后,家长登陆基础教育科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5.新生到小学注册

  6月24日---25日,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学校决定,并于6月23日下午15时前在学校公告栏和基础教育科网站留言栏公布。

  温馨提醒:

  2015年,南山区大学城试点片区(共3所小学):南科大实验小学、塘朗地铁上盖物业配套小学(暂定名南科大实验二小)和塘朗小学试行大学区招生制度,在大学区内志愿申报2-3所学校,按志愿录取,具体招生工作方案详见南山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ns.gov.cn/)。

  由于我区近年来公办学校学位紧张,符合深圳市1+5文件要求的部分学生,仍可能被分流到民办学校就读(享受政府学位补贴)。常有不法分子在招生工作期间谎称可以帮助家长解决公办学校学位,以此向家长索要钱财,希望各位家长按照本招生规定准备材料和申请学位,切莫相信不实的许诺,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1.学校验证时家长只需带齐申请材料的原件,不再需要交复印件。

  2.非深户籍儿童不再需要提供就学联系函。

  3.在就读期间家长要保证入学材料的有效性(学校每学期将要求家长提交劳动保障卡、租赁凭证等材料进行复查,提供无效证件者,将不保留学位);凡不在网上申请者,无法审核其就读和免费资格,将不安排学位。监护人须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4.网上申报开始以后购房的,按《南山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工作细则》接受登记,不保证就近入学。

  5.在所属学区已申请了学位且入学资料真实齐全,若该学校学位特别紧张,不一定都能保证就近入学,也不保证被公办学校录取。

  6.请家长尽量不要到学位特别紧张的学区内购买二手房或临时买房、租房,此类学生因积分较低很有可能被安排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

  7.我区国有民办学校北大附中深圳南山分校(咨询电话:2***99700,2***99711)、南山中英文学校(咨询电话:26939552,26939872)和其它民办学校(学校地址和电话见基础教育科网站)接受学位申请时间为3月20日至8月20日(各校自行安排),其入学资料与公办学校要求相同,但这些学校面向全区招生,不受学区限制,收费与公办学校不同,家长可提前咨询。

  8.为了认真做好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随班就读工作,根据《关于开展我市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深残联[2007]2号文件要求,可于6月份到指定单位(电话:28540319   26232806)进行评估,评估后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可随班就读;若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的深圳户籍盲、聋哑、智障适龄儿童,可凭深圳户口本、儿童出生证、医院证明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申请就读。(地址:布吉镇宝丽路,电话:28288756,28878766转3122,312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办学校将谢绝您的申请:

  1.无特殊情况(特殊情况是指因公、因病且能提供相关原始凭证)不按时申请学位者;

  2.已被学校录取,不按时报名注册的;

  3.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和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的学生。

  体检

  学校或幼儿园不得指定体检医院。新生应在6月23日前,到本市任何一家公立医院进行入学体检和预防接种(预防接种可咨询居住地所属社康中心);凡在2014年9月1日-2015年6月23期间,幼儿园组织的,由公立医院进行过的体检,小学应认可结果。新生须携带《体检表》和《预防接种证》到学校注册。如有传染病,学校暂不安排入学,待治愈后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咨询、投诉、监督、地址

  对学校招生工作有意见可向学校负责人反映。若学校的解释或解决办法仍无法让您满意时,可持由学校校长已签署处理意见的《南山区招生工作申诉表》和《南山区2015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到南山区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反映。

  招生咨询:

  查看招生最新消息、网上咨询,可登陆南山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ns.gov.cn/)

  基础教育科招生热线: 2***86070,2***86121(每年3月207月10日开通,工作日上午10:3012:00,下午14:3017:30,周一上午、周五下午除外),也可拨打各学校教务处电话咨询。

  各位家长也可以通过我们的微信公众号:nsjy_jjk ,了解有关于招生工作的最新消息。

  各小学教务处、街道办计生科、租赁办、派出所等咨询电话:在基础教育科网站最新消息中查询。

  招生监督投诉电话:2***86225

  地址:南山教育信息大厦(南山大道新桃园酒店后)

  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2015年3月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射洪组织收听收看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
  2. 昭化区实施便民服务三步走为群众办实事
  3. 朝天区全力建设成渝地区绿色产品供给地
  4.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全力保障2016年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
  5. 我市举行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团日活动
  6. 刘晓晨看望慰问射洪抗洪抢险遇难者家属和伤者
  7. 安居区加强春节前烟花爆竹市场监管
  8. 大榆镇召开省委市委和射洪市委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
  9. 县科协射洪县在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10. 县公安局三项措施确保异地居民身份证办理工作顺利开展
  11. 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县政府公路建设工作动员会召开
  12. 我县开展春节前夕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
  13. 县粮食局七个着力严查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
  14.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射洪县获全省优秀农民工返乡创业明星两项荣誉称号
  15. 全县三项建设活动动员会召开
  16. 刘晓晨专题调研射洪县基层党建工作
  17. 涪西镇鲤鱼村探索壮大村集体经济出实招见实效
  18. 射洪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举行选举
  19. 雅安市雨城区党政考察团来射洪考察工业园区发展情况
  20. 射洪召开实施领导干部诚信档案管理动员大会
  21. 我县召开2009年经济工作会
  22. 书记县长慰问战斗在抗震救灾一线的新闻工作者
  23. 县国税局前11月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691
  24.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快推进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主体工程
  25. 射洪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指挥部第六次调度会议召开始终保持决战决胜的战斗姿态确保高质量打好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
  26. 当好宣讲人唱响主旋律
  27. 射洪县新兴产业带动工业增长
  28. 县国税局启动青年文明号开放周活动
  29. 中共大英四届县委召开九次全委会
  30. 射洪政协发挥优势作用推动驻村帮扶工作深入开展
  31. 县就业局顺利通过省人社厅优质服务窗口验收
  32. 赵世勇努力做大做强做优国有企业
  33. 蓬溪县委十四届19次常委会会议召开
  34. 省旅游执法总队检查督导射洪旅游安全工作
  35. 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措施坚决有力遏制疫情扩散蔓延
  36. 爱国卫生金华镇青年志愿服务在行动
  37. 涪江水质监测情况报告二十四号)
  38. 射洪召开两纲监测统计工作会议
  39. 周新组织召开审计工作会议
  40. 射洪举行中国农购网农化服务中心试点项目启动仪式
  41. 县林业局40万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助力射洪珍稀林木木种植基地建设
  42. 县发展改革局积极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43. 县商务局到金家镇联系村走访慰问助农抢收劳动
  44. 县水务局多举措推动水产健康养殖
  45. 蒋喻新同志任射洪县人武部第一书记
  46. 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助推企业健康发展射洪生态环境局开展企业生态环境法制培训
  47.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春节前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8. 射洪召开扩大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
  49. 青岗镇贯彻落实104安全防范会议精神
  50. 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全力确保2021年高考安全平稳有序
  51. 遂宁成立首个社会福利机构社会工作站
  52. 第25届中国青年***奖章评选揭晓四川一集体两个人获殊荣
  53. 2012年遂宁市高中教育工作会在射洪中学隆重召开
  54. 县财政局积极备战两依迎检工作
  55. 叶寒冰赴阿坝州调研督导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违规野外用火和火案查处工作
  56. 孙春兰在河北雄安新区调研
  57. 县水务局开展六一慰问活动
  58. 县残联认真学习贯彻党课报告
  59.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钟小云督导大榆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新农村建设情况
  60. 县民政局组织开展社会救助治理工作专项督查
  61. 县居保局认真落实居保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
  62. 香山镇狠抓灾后卫生防疫工作
  63. 县审计局突出四性向目标任务发力
  64. 县委书记李仁看望慰问离退休老干部
  65. 县总工会开展送温暖走基层活动
  66. 县发展改革局组织价格知识业务学习提升工作能力
  67. 县居保局2015年城乡居保工作成效显著
  68. 县居保局重复领取待遇人员清理工作成效明显
  69.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进社区开展党员义工服务周志愿服务活动
  70. 县武引管理局开展***青年节水利工程现场学习活动
  71. 射洪全力确保脱贫攻坚不落下一个残疾人为976名贫困残疾人提供***办证服务
  72. 射洪先锋论坛第一期培训开班授课
  73. 县经济科技局认真贯彻县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
  74.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积极开展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
  75. 我省对67个煤矿全覆盖穿透式督导
  76. 关于调整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联系村的通知
  77. 射洪召开整治和规范酒类市场专题会
  78. 刘晓晨到市社保局船山区仁里镇调研教育实践活动
  79. 蓬溪县财政局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无偿献血
  80. 袁敏把党史学习教育落实到为民办实事中
  81. 四川1292个村试点集体经济融合发展
  82. 县经济科技局射洪县超额完成2015年节能降耗目标任务
  83. 蓬溪县天福镇打好创国卫精准组合拳
  84. 射洪召开2013年残疾人工作会
  85. 射洪召开经济工作专题研究会
  86. 射洪召开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5周年座谈会
  87. 县法制办干部职工深入联系点慰问贫困党员和群众
  88. 全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会议在我县召开
  89. 射洪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90. 美丰工业城工联会2014年成绩喜人
  91. 射洪县规划委员会召开2019年第一次常务委员会
  92. 射洪举行爱国卫生月主题宣传活动
  93. 周新调研射洪省道205线沿线乡镇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94. 张韬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
  95. 朝天区多举措有序推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96. 市供销社三方面编好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工作方案
  97. 2014年遂宁市大学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今日启动
  98. 王小容吴军率队检查射洪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99. 彭清华在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调研时强调准确把握我省疫情变化新特点新情况毫不放松把分区分级精准施策要求落到实处
  100. 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召开高中全市统考质量分析报告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