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用电梯突破万台电梯安全成市民关注焦点
来源:珠江晚报网络版(2011年11月16日)
本报讯(记者韩秋亚)记者昨日从市质监局获悉,根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我市在用各种电梯数量已突破万台大关,比2000年增加了5倍,电梯安全问题日益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
数量
在用电梯突破万台大关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截至今年10月底,珠海市在用各种电梯数量已达到10070台,突破万台大关,比2000年增加了5倍,电梯使用安全成为影响民生的重要问题。
为加强电梯安全监管,防范电梯“带病运行”,珠海市质监局积极采取措施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落实安全责任,保障电梯安全运行。今年以来,市质监局已立案查处未经监督检验合格将电梯交付用户使用的2宗,无证安装使用简易电梯2宗,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修保养的1宗,电梯使用单位违规行为的8宗,依法严厉打击了相关违法行为。
问题
电梯“老龄”造成恶性循环
随着电梯数量的逐年增多,我市电梯已进入“老龄化”阶段。
数据显示,目前我市在用的住宅电梯约有5000部,其中超过10年的在用住宅电梯有300多部,15年以上的有100多部,有些甚至使用超过了20年。
随着“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由此带来的电梯故障、困人等问题开始凸显,尤其是一些使用已超过10年的老旧小区住宅电梯,由于得不到正常维修保养,极易频发故障。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故障的增多,容易造电梯停运。一旦电梯停运,业主会抱怨物业不尽职,拒绝缴费,而物业收不到钱,电梯得不到正常维修保养,从而陷入了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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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举措力保电梯安全
记者了解到,为了解决这些难题,质监部门已向市政府提出了解决住宅电梯安全隐患的详细建议,这些建议已经得到市政府采纳,批示要求市质监、住规建、财政、法制等部门联合研究制定四项举措保障全市住宅电梯安全。
1、设立住宅电梯专项资金
由市住规建局起草《珠海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在物业维修资金中设立住宅电梯专项资金,将电梯维修、改造、更换费用纳入其中,解决电梯维修更换费用分摊矛盾多、筹集困难等问题。
2、制定电梯强制报废规定
由市质监局起草《珠海市住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电梯生产、安装、改造、维修、销售和维护保养及相关安全主体责任进行规定,特别是要制定电梯强制报废有关标准规范。
3、张贴电梯安全警示标志牌
由市质监局制定电梯安全警示标志牌样板,并要求各电梯使用单位进行张贴。由市财政核拨当前登记在册电梯安全警示标志牌制作费用约50万元,今后新增电梯警示标志牌制作及原标牌维护经费在拟定的《珠海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予以统筹解决。
4、增加老旧电梯检验频次
把增加老旧电梯检验频次作为一项保障群众生活安全的民生工程,对全市使用15年以上的住宅电梯每年至少增加检验一次, 检验费用由各区财政定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