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派出12个指导检查组赴本市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单位
近日,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向本市第一批参加单位派出12个指导检查组,这是市委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和检查的重要举措。各指导检查组将紧紧依靠联系单位的党委(党组)开展工作,并对联系单位学习实践活动各环节予以指导检查。
本市第一批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主要是市级机关,市级人民团体以及市直属事业单位等,共124个单位;浦东新区、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上海大学作为试点,与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同步进行,为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积累经验。指导检查组的主要职责是,了解掌握和检查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向联系单位提出工作建议;总结推广学习实践活动的经验,发现和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及时向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求,各指导检查组要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完成市委交给的重要任务。
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从2008年9月开始到2009年2月基本完成。全市总的学习实践活动计划用一年半左右时间,自上而下分三批进行,每批时间半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