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湾街道万丰山庄违规安装智能代步器投诉案件现场会议
3月22日上午十点,周卫民委员带队,组织安监站联同区防火监督大队、朝阳派出所、香湾执法中队、街道更新办、三防办、海虹居委会、物业公司等部门单位到万丰山庄协调6栋杨姓住户违规安装智能代步器投诉案件并召开了现场工作会议。
协调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单位一行14人先到事发现场实地查看智能代步器安装情况,周卫民委员向杨卫琼(业主女儿)解读了《珠海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最后在华子石股份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了现场工作会议。会议强调:一、小区楼道属于消防疏散通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在楼道里安装智能代步器属于占用消防疏散通道,是违法行为,存在妨碍消防疏散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停工整改。二、楼道属于公共资源,安装任何物件必须在符合法律规定下征得本楼道全体业主的同意,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后才能安装。三、按朝阳派出所消防中队要求停工并对违规安装设备进行拆除,在27号之前完成整改。
经现场工作人员多重协调、劝导工作,杨卫琼同意停止违规安装智能代步器行为,并在五天内按朝阳派出所消防中队要求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