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坚持四个强化严密组织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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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全省部署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来,宿迁市把工贸企业安全整治工作摆在重中之重位置,综合运用排查检查、培训宣传、专项执法等方式,一体推进“三个责任”落实,夯实基层基础,坚决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是强化“一对一”安排部署。在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集中动员部署的基础上,组织各乡镇(街道、园区)逐户***发放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企业主要负责人“10个严格”重点事项清单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手册等资料,全市近6000家工业企业一户不落逐个发放到位,并由交接双方签字确认,全面压实企业自查自改主体责任。
二是强化“面对面”专题培训。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邀请省级以上安全生产专家组建宣讲团,针对不同行业领域特点,分期分批组织专题业务培训班共47场次,帮助部门监管执法人员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熟练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工业企业结合专题授课参考提纲,主要负责人及时组织教育培训,发动全体员工积极参与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三是强化“手把手”帮扶指导。为帮助重点乡镇(街道)和重点企业抓好自查自改工作,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主动靠前工作,及时深入企业一线帮扶指导,紧密围绕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执法检查事项等三个方面内容,逐条逐项指导企业抓好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已帮助10个乡镇(街道)187家企业完成自查自改工作,共排查整改各类问题隐患933个,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26个。
四是强化“实打实”监管执法。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严格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结合企业自查自改工作进度,定期对承诺无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已检查企业104家,发现各类问题隐患287个,其中重大事故隐患39个,已全部通过执法系统进行立案调查,后期将加大“一案双罚”力度,同时组织典型案例曝光和相关责任人员约谈警示,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