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第十一小学双屏智慧校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第十一小学双屏智慧校园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单位:珠海市香洲区第十一小学
招标内容:双屏智慧校园设备
招标金额:¥102000元(上限价)
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5月11日下午5:30时止
报名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第十一小学4楼办公室(香洲兴柠街51号)
开标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咨询电话:135****8283(范老师)
报名须提供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人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如非本人则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商务要求:
1.为保障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投标商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原装行货且未经拆封的原厂包装,我方不接收外包装经过二次封装的商品。提供交互一体机的合法来源证明与售后服务承诺书及相关证书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选择;
2.为满足工作需求,所投产品必须满足招标要求的全部参数及功能,参数如有任何负偏离或低于招标要求的将按废标处理,对此,根据需要我方有权要求投标商提供设备关键参数证明材料,投标商消极响应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交互一体机设备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因此投标商拟投设备必须符合财政部及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发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要求,提供产品所在页及产品节字标志认证证书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选择;
4.投标商投标时必须提供各设备完整的品牌、型号、数量、分项报价及真实准确技术参数,投标报价包含运输、安装调试、税金等所有费用,不得中标后再议价,所投产品参数必须全部满足或高于招标要求,发现投标***与投标品牌型号参数不符,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5.设备安装调试运行正常后需经由我方组成的验收小组严格按招标要求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所供货物未能完全满足或低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将不予验收与付款;
6.投标商在投标时必须明确作出以上承诺,对于无法满足上述承诺的投标商或提供虚假材料者,我方不予选择;
7.中标公示期满后3天内签订合同,20个工作日完成安装调试。
8.投标保证金4000元整(除中标单位外,其余当场退回)。
9.供应商在投标时必须明确做出以上承诺,否则视为废标,我方不予选择。
珠海市香洲区第十一小学
2018年5月7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