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放贫困残疾人扶助金600多万元
从24日市残联举办的全市残联干部、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会培训班上记者了解到,《珠海市扶助贫困残疾人实施办法》自2006年9月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大部分符合扶助条件的残疾人都已从中受益,但各区仍不能全覆盖实施扶助办法,不少扶助项目实施存在区域空白。
据了解,《珠海市扶助贫困残疾人实施办法》包括:贫困重度残疾人困难补助、扶残助学补助、康复补助、职业培训补贴、创业补贴、新招用残疾人岗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补贴等8项。截至今年3季度,我市已经发放扶助金600多万元,近2000名残疾人受益。但除贫困重度残疾人困难补助、扶残助学补助等项目覆盖得较为充分以外,其余几个扶助项目的受益者并不多。据介绍,其中原因还是由于各区宣传力度不够,尤其是有康复、职业培训和创业意愿的残疾人不太清楚有关政策和申领程序等,而有些录用了残疾人的企业也不清楚还有岗位补贴。在培训中,市残联要求全市残联干部、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要在做好宣传的基础上,广泛调查摸底,最大限度地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出扶助申请;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把好审批关,对扶助资金加强监管力度,确实做到让符合扶助条件的残疾人实实在在地从政府的扶助中得到实惠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