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将开展会所腐败专项整治严禁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
公共资源场所不得设立私人会所,领导干部不得出入私人会所,这两条红线任何人不得逾越。记者22日从市纪委获悉,近期市纪委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会所腐败”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私人会所经营情况、国有单位物业设立私人会所和领导干部8小时外的监督,坚决纠正发生在会所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关停公共资源场所设私人会所
根据专项整治方案,我市将坚决关停在历史建筑、公园、森林、自然保护区、林场、水库区域等公共资源场所内设立的私人会所。对违章搭建、没有营业执照的,一律关停,恢复原状;对有合法租赁经营手续的,责令整改,转为与公共服务配套的经营项目。
同时,对不属于私人会所性质但明显不符合公共资源规则或群众需求的酒楼、茶肆、沐足等经营项目,要采取面向大众的经营方向进行整改;对违规开办的封闭接待场所,要限期改为办公或公益性质,切实做到还史于民、还湖于民、还园于民、还景于民。
纠正国有物业开办的私人会所
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整治还将全面清查在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所属物业中开办的私人会所。属经营性物业的,采取调整经营方向等措施进行整改,合同到期一家关停一家;属非经营性物业变相开办的,坚决进行关停。国有物业中不属于私人会所但由单位封闭经营且为特定领导干部提供服务的,要坚决取缔。国有物业内的私人会所或具有会所性质的经营场所整治工作将于10月底前完成。
此外,市纪委还将加强对私人会所的行业监管。加大对私人会所经营活动的行政执法力度,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未经合法登记且从事私人会所经营性质的场所,切实防止出现监管盲点和灰色地带,整肃私人会所经营市场。
领导干部不得出入私人会所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整治将加强对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等高档消费娱乐场所的监督。严明“领导干部不得出入私人会所”的纪律红线,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涉及腐败问题的,坚决惩处,公开曝光。加强领导干部用公款或受私人之邀出入高档酒楼、茶肆、俱乐部等消费娱乐场所等活动的监督。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将有无出入私人会所列入‘四风’问题对照整改。”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还表示,确因工作需要的,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当地党政分管领导或部门主要领导批准,并报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备案。此外,对领导干部8小时外的活动纪律进行细化,将源头防治“会所腐败”的制度之笼越扎越紧,越扎越密。
市纪委将适时组织检查组对全市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并组织暗访组进行暗访,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和部门,要在坚决纠正相关问题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在全市通报曝光,确保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