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关于印发会前学法制度的通知
局各股(室)、中心:
《阆中市审计局会前学法制度》已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现印发到各股(室)、中心,请认真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法治建设,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局党组、局机关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应坚持学以致用和理论与实践、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原则,以个人自学为主。
第三条 学法主要采取会前学法学纪和专题学法学纪等方式进行。局党组会议前一般安排学法时间不低于20分钟;职工会议前一般安排学法时间不低于20分钟,每年专题学法活动安排不低于3次。
第四条 局法规和内部审计监督指导股制定会前学法年度计划,指定领学人员,落实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教材等。
第五条 会前学法的重点内容:
(一)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二)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三)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五)国省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六条 局会前学法活动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安排专人记录,参加学习人员应当做好学习笔记。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阆中市审计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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