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施行,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政治局5月29日下午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为深入学习贯彻*********精神,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民法典》,结合阆中实际,制定出台本方案。
一、组织开展全民学习教育活动
1.组织开展国家机关干部民法典学习。把民法典纳入领导干部日常学习内容,通过市委常委会、市委理论中心组、市政府常务会议以及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集体学习,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民法典和******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精神。要把民法典列为党员领导干部培训重点,制定具体培训计划,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民法典专题培训。
2.组织开展法治工作队伍专题学习培训。将民法典作为政法干警、行政执法人员和律师、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组织开展各类专题培训,提高对民法典的精准把握和适用能力。要对从事民事审判、立案、执行、诉讼服务工作的干警,特别是本辖区人民法庭司法人员开展全员大培训。
3.组织开展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教育各个阶段,鼓励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认识民法、学习民法、运用民法,培养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组织指导全市各类学校举办民法典系列专题讲座、理论研讨会、报告会等,向全体师生深入宣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解读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二、深入推进全市民法典普法宣传
4.将民法典普法宣传纳入规划长效开展。将民法典作为我市“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重点,纳入法治阆中建设规划,列为 “八五”普法工作重要内容,结合“法律七进”开展精准普法,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障自身权益实现和发展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进一步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5.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组建成立“民法典普法宣讲团”、“律师公益宣讲民法典资源库”,举办系列民法典专题公益普法讲座,组织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在充分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举办民法典户外集中宣传活动。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加“中国普法网”两微一端推出的民法典网上学习和知识竞赛,提高群众知晓率、参与率和普及率,增强民法典普法宣传实效。将民法典知识与创新法治宣传作品相融合,积极创作一批广大市民喜闻乐见、脍炙人口、寓法于乐的民法典宣传作品。
6.深入落实媒体公益普法。组织市级主要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阐释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和原则精神,组织开展电视普法系列节目,并在各新闻网站、自媒体开设民法典学习宣传专栏。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社交平台,及时更新LED显示屏、户外广告牌、法治宣传专栏等宣传设施设备,将民法典植入各类法治文化阵地以及新媒体平台,以宣传标语、公益广告、简易读本、案例解读等方式,广泛宣传民法典重大意义、特色亮点和重要条款内容。
三、切实有效实施民法典
7.加强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制度建设。对照民法典有关规定,对我市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及时做好修改废止工作。
8.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执法部门应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法律精髓,对照民法典有关规定,及时对执法依据、执法职权范围等方面规定进行修改调整,严格规范行政许可、处罚、征收、裁决等活动,以严格执法保障民商事活动规范有序。
9.加强人民法院民事司法工作。加强对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及时发现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精准把握法律适用标准,有力保护各类民事权利。市人民法院要加强对民事审判的监督指导工作,及时总结发布典型案例,准确适用民法典有关规定。
10.加强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加大对民事诉讼和民事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准确把握刑事案件与民事纠纷界限,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
11.加强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律师、公证、仲裁机构和队伍建设,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发挥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作用,综合运用人民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过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务实解决民事纠纷,全方位、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
四、坚决维护民法典权威
12.严格依法履职。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严格遵守民法典,明确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规定。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
13.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领导干部要自觉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把掌握和运用民法典作为履行自身职责、做好群众工作、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本领,不断提高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
14.加强人大监督。加强对民法典实施的检查和监督,通过听取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多种方式,督促政府依法行政和法院检察院公正司法,确保民法典在我市全面有效执行。
五、加强组织领导
15.强化责任担当。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加强学习领会******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精神和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学习贯彻民法典的自觉性坚定性,扎实做好学习贯彻各项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16.明确工作重点。重点学习宣传******关于民法典编纂的***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精神,积极宣传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加强对民法典有关儿童保护制度,公民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格权保护,城市和农村贫困群众合法权益保护,民商事活动违法失信行为惩戒,侵权责任内容等方面的宣传,聚焦民法典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17.有序推进落实。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扎实有序推进各项任务,确保取得实效。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民法典,原则上要在9月底前完成。民法典相关业务培训和实施准备工作要在12月底前完成,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要在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持续抓好落实。
18.加强督导督办。市委依法治市办要牵头抓好统筹,把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市绩效考核内容,对各单位学习宣传实施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