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4年度部门责任白皮书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市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和201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根据市府办《关于编制和发布2014年度政府部门责任白皮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2014年度部门责任白皮书如下:
一、 本部门当前的形势及存在问题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珠海实现“三年大变化,五年上台阶”的关键之年。市委七届四次全会及市“两会”,对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做了全面部署,明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工作总基调,向改革要活力,向创新要竞争力,以全面深化改革为统揽,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再创珠海发展新优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战鼓,珠海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我局系统全体职工将进一步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加强理论学习,提升业务水平,狠抓工作落实,为我市加快构建城市格局合理、生态经济高效、人居环境良好、生态文化浓厚、生态制度完善的生态文明城市典范和美丽中国城市样板,早日建成“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努力实干。
要想抓住新形势下的新机遇,我们就必须对现阶段自身工作所存在的问题有一个清醒的认识。经全局上下认真查摆,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我市住房保障覆盖率总体不高;申请人资格审核难、保障房对象退出难,部门联合审核的机制及退出机制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各部门住房保障工作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完善;住房保障体制和机制需抓紧建立健全;住房保障投融资体系、土地保障体系及长效运营管理体系需尽快建立,改革创新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二、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建筑市场和现场的联动不够,缺乏法律法规的支撑,对“一体系三平台”隐患上报系统的重视程度不够,安监人员配备不足,建筑企业诚信信息未能应用于招投标市场;勘察、设计和审图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新的第五轮行政审批改革提出把行政审批事项再减少30%、行政审批时限再压缩50%、行政审批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和网上监察、提供一站式服务、行政审批与监管分离,我局将“房地产、物业”、“建筑企业资质”窗口并入政务服务局。此外,根据《珠海市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改革方案》(下称“《改革方案》”),我局驻政务服务大厅新开设了“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三个并联审批窗口。去年12月,我局实现了所有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一站式服务。随着行政审批改革的深入开展,审批提速、服务提升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时,窗口业务量也越来越大,窗口人员编制不足,面临的压力与日俱增。
四、与市交通运输局工作协调有待加强,目前存在部分交通专项规划编制情况衔接脱节的问题;市政工程项目报建公示程序有待进一步理顺,尤其是跨市域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报建问题;市政管线的规划管理问题,由于目前我市对于现状管线资料掌握不齐,时常发生规划线位无法埋置管线而必须调整的情况,但对于管线线位的调整并无相应程序进行规范。
五、随着珠海建设“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生态文明新特区、科学发展示范市”工作的不断推进,我市要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形势,城市土地需要“以存量谋增量”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抓好城市更新工作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途径之一。目前,城市更新工作还存在相关政策配套不完善、项目审批程序有待进一步优化等问题,需要列入本年度计划,重点予以推进。
二、2013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
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按照市委市政府“环境宜居要与欧美先进国家媲美”的要求,以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为统领,围绕创建“世界现代宜居城市”的目标,推动珠海创建“世界现代宜居城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多项重点宜居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完成市政府工作报告、十项重点工作、十项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十项重点民生实事、二十项城市重点建设项目、二十项产业重点培育项目、百家“三高一特”企业扶持发展、珠海市创建国家生态市等涉及我局的各项任务。
2013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全面推进环境宜居城乡建设。
为落实“环境宜居与欧美先进国家相媲美”的目标要求,我市大力推进环境宜居项目建设,分两批共开展了57项重点宜居项目的规划建设。涵盖全市总体规划布局、中心城区商业服务水平提升、重大文化项目建设、城市交通设施完善和管理、公园及城市绿化景观提升、农贸市场改造、市容市貌环境整治等方面。为提高规划建设质量,不断吸收符合珠海实际的先进规划理念,我市引进国内外顶尖的规划设计团队,先后开展了九洲城城市之心城市设计、拱北口岸地区整体改造城市设计、九洲商贸中心城市设计、香洲港规划设计、度假村-九洲港地区改造提升规划设计、圆明新园市民文化中心规划、情侣路浪漫风情海岸带提升规划、九州动感活力轴概念城市设计、前山河“一河两涌”概念规划及景观设计、凤凰山公园规划等重点规划设计,并都形成了阶段性成果,助推我市环境宜居建设重点项目。
(二)进一步优化城乡规划管理体系。
按照“世界眼光、战略思维”以及“定位、定性、定规模、定空间、定举措”的理念,顺利完成《珠海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下称《概念规划》),并协调推进《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修改》(下称《总规修改》),目前已完成规划方案,由省政府上报***审核。成功筹办2013(第八届)城市发展与规划大会,起草了《中共珠海市委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环境宜居水平、建设美丽幸福珠海实施意见》和《美丽珠海行动(2013-2017)》,创新提出“五规融合”统筹发展研究,继续推进全市建设用地控规全覆盖工作,实行全域规划。
(三)大力抓好重大项目服务。
一是精简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所有服务窗口进驻政务服务局,明确规定办理行政许可和社会服务事项流程不能超过“受理、审查、批准”三个环节;二是规范政务公开的同时,对重大项目坚持效率优先、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不断完善建设工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窗口预约”、“容缺预审”服务。如对珠海现代有轨电车1号线工程、梅华路改造工程、横琴发展大厦一期工程、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横琴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珠海横琴新区综合开发项目、“一院两馆”等重点项目,主动***、提供个性化贴身服务,指定专人、科室、分管领导提供答疑、咨询、预审和沟通联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建立健全以公租房为主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
按照完善制度、创新管理、公开公平、接受监督的工作目标,全力推进市政府与省政府签订的年度责任任务,共落实了16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其中新建任务3187套(户)、基本建成5944套(户)。并与各区和珠海华发集团签订了年度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2013年度保障房开工率和基本建成率分别为115%、100.3%,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任务;提请市政府颁布施行了《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编制了《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须知》,拟订了《珠海市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推进住房保障体制创新,完善为民办事决策机制,建立了《珠海市住房保障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制度》,借鉴新加坡先进经验,创新住房保障政策顶层设计,积极推进中新合作建设保障房示范小区”;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在农村集体留用地试建、在城市更新项目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市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调查,认真做到“以需定建、分步实施、轮候保障”;制定了《大镜山保障性住房总体分配方案》,完成了大镜山(馨园)小区第一批廉租家庭实物配租工作,确保了公开、公平、公正。
(五)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场调控政策,继续执行我市“限购”“限价”等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对全市房地产市场及房价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掌握调控政策实施效果;组织编制了“十二五”住房建设规划,加强对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实现了全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网上审批,进一步提高了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的程度;严格房地产市场准入和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2013年1-12月,全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72.58亿元,同比增加了12.6%。房地产项目规划报建面积631.76万平方米,同比增加了74%;施工报建370.37万平方米,同比增加了52.62%;竣工面积574.76万平方米,同比增加了13.11%。预售许可面积268.04万平方米,同比增加了28.95%。新建商品房屋登记面积288.61万平方米,同比增加了62.***%;其中住宅面积260.94万平方米,同比增加了60.73%。
(六) 建设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保持高压态势。
一是严格实施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2013年1-12月,全市通过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的建设工程共有815项,招标金额325.74亿元,成交金额305.36亿元,与2012年相比,分别增长了37.43%、24.12%和23.32%,共完成小额网上交易项目104项,招标金额21274.15万元,成交金额16573.33万元,平均降幅达22.10%。二是逐步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和公平公正监管体系。制定《珠海市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与全市征信系统对接,形成建筑市场守信奖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通过对建筑企业实行诚信行为信息化管理,不断完善施工、监理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加强部门之间的交流合作,切实做好外地建筑企业在我市注册登记独立核算法人机构工作;切实规范建设工程劳动用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加强标准定额管理,开展计价监督和指导,加强《珠海工程造价信息》发布工作,加强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工作。三是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安全责任,加大检查和处罚力度,强化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深化和完善建筑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全面推行建筑工程质量样板引路,积极开展了“拒绝海砂”、“建材打假”等专项行动,强化工程质量管理,创建“平安工地”。
(七)统筹推进幸福村居规划及相关工作。
促成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珠海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1月签订了《“提高城市化发展水平,建设美丽宜居珠海”合作框架协议》,正认真组织落实事项。编制完成了《珠海市幸福村居城乡(空间)统筹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一体化空间布局;起草了《珠海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促进村镇的规范发展。编制了村居规划建设指引和农民建房标准图集,引导村居科学化、规范化、特色化建设;制定规范性文件,引导村民规范报建,降低农民建房费用;积极服务村民宅基地报建,下放办事权限,简化报建流程,实现在镇一级就完成审批手续。
(八)积极推进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1、积极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做好《港珠澳大桥建成后珠海市跨境交通整体研究》,开展《粤澳新通道珠海口岸交通衔接规划布局研究》工作。
2、积极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做好交通市政项目规划报建工作。湖心路口换乘枢纽正在我局金湾规划分局进行报建;广珠城轨经市区至横琴段已经完成了初步设计评审。
3、积极配合水务部门实施城镇内涝排渍改造工程,包括:对海霞新村内涝整治工程、里神前正坑水库排洪渠浆砌石挡土墙、硬底化工程、香湾办里神前正坑水库溢洪渠整治(续建三期)工程建设、青年水库防汛路边排洪渠(续建四期)工程、香洲区沥溪排洪渠硬底化、清淤(续建三期)工程、翠微西(东)排洪渠整治工程、香洲区第六小学围墙边排洪渠整治工程、香湾办里神前村正坑水库溢洪渠整治(续建三期)工程等工程提出规划审查意见;参与度假村人工湖水浸等内涝工程整治方案讨论会;对《水浸问题整治工作方案》、《蓝色珠海“水更清”涉水治污行动计划》等工作方案提出意见。
(九)抓好规划执法监察“四个建设”。
一是抓好内外制度建设,提升思想觉悟、业务水平,规范内部管理;二是抓好《珠海市建设项目规划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建立规划统筹、部门协作、上下联动、分职负责的全程无缝监督管理体系,目前《办法》已报请法制局审查,按计划拟于2014年5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三是加强与各职能部门、各有关单位的信息共享,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制止规划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各类规划违法案件,有效保障规划依法实施,切实维护“两违整治”成果。
(十)城市更新工作稳步推进。
2013年,我局制定并出台了3个有关城市更新工作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分别是《珠海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办法》、《珠海市城市更新项目申报审批程序规定(试行)》,《临时改变旧工业建筑使用功能项目管理规定》。组织开展了《珠海市城中旧村更新实施细则》、《珠海市城市更新项目地价计收及收购补偿管理办法》、《珠海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管理办法》研究;启动《珠海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3~2020)》编制工作。
全年全市纳入改造项目59个,涉及用地307.23公顷,年投资额21.03亿元。其中,已完成改造项目8个,涉及用地37.18公顷,年投资额2.61亿元;正在进行改造的项目51个,涉及用地270.05公顷。另外还有正在进行前期研究的项目10个。
三、本部门工作职责
根据市府办《印发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珠府办[2009]69号),我局的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业发展战略、政策、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相关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住房保障资金的管理,推进住房改革与发展。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的资格审核;统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和管理。
(三)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房地产业行业发展规划、发展计划和房地产市场监管措施,并监督执行。
(四)负责组织全市城乡规划的编制工作,对有关城乡规划进行审批。拟订全市城乡规划编制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平衡与城乡规划相关的专业规划、专项规划。
(五)负责全市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工作,负责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组织规划条件核实,负责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六)负责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建筑活动,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监督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的实施。
(七)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负责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负责城市更新改造规划管理,指导和规范全市村镇规划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规划、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村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
(九)负责市政府交办的建设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负责推进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工作。拟订行业技术标准、规范,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十一)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违法案件,负责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动态巡查工作。
(十二) 组织和指导住房、城乡规划和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研究、信息化管理、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2014年拟推行的公共政策
(一)政府规章:完成《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珠海市城乡规划督察工作暂行规定》起草工作。
(二)政府规章:《珠海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珠海市建设项目城乡规划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珠海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通过审查施行。
(三)规范性文件:《珠海市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办法》
(四)规范性文件:拟推行出台实施《珠海市城中旧村更新实施细则》、《珠海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管理办法》、《珠海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指引》、《珠海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技术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珠海市城市更新工作的若干措施》
五、2014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
工作目标: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作为全局各项工作的统领,以开展“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提升效能”行动作为上述两项工作的结合点和突破口,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执行力和服务效能,努力实现“规划水平高、行政许可快、管理政策严、管理体制优”的总目标,为珠海加快建设国际宜居城市作出贡献。
工作任务:
(一)深入基层,主动***服务。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暖企暖区服务”行动,通过调研、座谈等方式,与各区、相关职能部门、服务对象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对接,梳理汇总形成项目库并建立台账。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加强***服务工作,做好统筹协调、推进落实,集中解决一批重点推进的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问题。
(二)优化审批流程,提升行政效能。
深入落实行政审批改革要求,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承接和下放审批权限,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按照我市第五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对保留和承接的新事项理顺和优化办事流程、业务审查流程,规范窗口运转,严格按承诺时限办结;积极推进三级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和建设项目监管权限下放;推进交通市政项目建设监管职能转移,明确未经许可开工建设项目执法管理主体,明确非建设用地涉海区域及无居民海岛建设项目的审批主体。积极推进将技术研究、技术审查及服务职能委托或转移给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狠抓窗口建设,继续优化我局建设工程并联审批窗口管理流程,压缩审批事项前置条件,对一个审批阶段内事项采取“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方式。积极推动成熟项目试点并联审批。
(三)深化住房保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着力构建住房保障发展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土地保障体系和投融资体系;出台《珠海市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办法》;开展共有产权住房制度探索,委托住建部住房保障司政策研究中心牵头研究珠海市住房保障顶层设计;研究制订相关政策,***资格审核难和退出难;适时降低准入门槛,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委托新加坡刘太格顾问团队开展我市住房保障政策法规体系研究,定期开展合作交流等。确保2014年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3030套(户)。其中新增公共租赁住房17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400户、华侨农场危旧房改造930户;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共3361套(户)。争取到“十二五”期末,全市保障性住房覆盖率达到30%左右,到2020年,全市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力争达到40%。
(四)强化技术支撑,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贯彻落实国家、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加强房地产信息的采集和统计分析工作,加强对房地产市场情况的分析、研判,提高调控措施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探索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对新报建的房地产项目,严格控制设置无任何使用功能和与外立面造型无关的镂空板、花架等构筑物,严格控制首层商业地面及住宅室内设置覆土层,严格控制屋顶女儿墙高度,严格限制设置无实际使用功能的室内夹层空间等,从源头上杜绝违法乱搭建的空间。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和资金监管,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五)以“五规融合”为突破口,促进全市规划管理统筹协调。
争取《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成果于2014年6月获得***批复。在《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修改》统筹全市城乡规划的基础上,推进实施“五规融合”工作方案。借鉴吸收国际先进规划理念,积极探索和创新规划编制新方法,贯彻落实概念规划,以城市总规为总领,强化计划管理,加快修订《珠海市城乡规划编制管理规定》,加强全市规划统筹协调。统筹指导做好全市第二批村居规划编制工作,做好《珠海市斗门镇城乡一体化研究》,注重体现地方特色、保护文化根基,以设施标准化建设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加快制定《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办法》和修订现行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进一步完善控规编制、调整的法定程序,加强规划验收现场检查,规范规划执法办理流程,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加强公众对规划管理全过程的参与和监督,进一步强化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
(六)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推进环境宜居建设。
2014年5月19日组织召开《珠海市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建设国际宜居城市大会》,充分吸收借鉴国内外城镇化发展中的先进经验,以国际知名宜居城市为标杆,以更宽阔的视野、更前瞻的眼光、更高端的谋划,全面推进美丽珠海建设。实施“美丽珠海”行动计划,继续坚持“山水入城、生态间隔、组团发展、江环海绕”的空间布局模式,严格执行《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严格保护绿线、蓝线、黄线和紫线,开展全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坚守城市生态底线。规划编制更加关注生态环境改善,加强规划对生活空间、公共交通和绿色廊道建设的统筹。研究制定海岛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有序推进海岛开发和保护,打造海岛特色。加快情侣路“一带九湾”规划建设,推进珠海“美丽港湾”建设。加快推进珠海规划展览馆筹建工作,珠海国际会展中心内的《珠海环境宜居规划建设成就展》(临时展厅)的布展工作,开展公共艺术城市空间站活动,加快推进珠海公共艺术之城建设,提升城市的文化品位和内涵。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广可再生能源在建设领域运用,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完善环境宜居办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大对全市环境宜居建设的统筹、协调力度,推动我市环境宜居建设“三年大变化、五年上台阶”。
(七)理顺西部地区工业园区转型升级与城市更新政策衔接。
在2014年上半年,针对西部地区实施转型的工业园区开展调研,摸清土地开发利用现状等基本情况,并区分类别,起草纳入城市更新范围的具体界定标准和扶持政策,作为西部地区城市更新项目申报审批的指引文件之一。根据上述政策,及时组织面向西部地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能力,确保政策理解准确、执行到位不走样。
(八)实施精细化管理,科学提高建设行业管理水平。
加强信息共享,建立建设项目视频监控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建筑市场、建设工程安全、招投标活动监管。建立“建筑施工现场”、“市场监管”和“招投标市场”的联动,实现工程招标、建筑市场、质量监督和安全监管的无缝衔接,形成各监管环节共同发力,严管重罚的局面。继续推进落实“两建”工作,逐步完善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和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制定建筑市场不良行为红黄牌警示制度。对“平安卡”实名制升级管理,大力推进工程质量样板引路和加强质量通病防治,加强勘察、设计和审图机构的监管,从严管理外来施工企业备案,提高建设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建设工程交易市场各方行为,通过招标投标鼓励建筑企业的良好行为,推广小额网上交易系统。
(九)推广信息技术应用,提高智慧管理水平。
依托现有的“一张网、一张图、两套机制、三个体系、N个系统”信息化成果体系,开展《智慧规划与建设发展研究》编制工作,高标准、高要求谋划“智慧管理”总体发展框架及总体规划;加快推动全市域三维建模全覆盖工程,强化规划成果、规划地形等基础数据资源建设,完善基础数据的统一汇集及更新机制,打造规划建设“小百度”;启动“规划建设一体化信息平台”建设,横向实现规划与建设业务一体化信息化管理,纵向实现“市-区-镇”三级规划管理部门信息联动;启动“五规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以该平台为依托,实现五规融合各相关部门间的数据协同、系统协同、业务协同,最终实现数据管理高效化、部门信息联动化、协同流程简单化、辅助决策智能化。尽快组建编审中心,健全专业技术支撑平台,建设成为我局城乡规划编制、管理的“大脑中枢”,对珠海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进行长期、动态的***研究。
(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按照中央、省市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单位中层领导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切入点,以作风建设为聚焦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加强全体党员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丰富内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为加快建设环境宜居、美丽珠海贡献力量。具体做好以下工作:
1.抓好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时限要求,做好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的安排和落实,通过个人研读、集中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等方式方法,切实抓好中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系列***论述摘编、省委有关文件以及我市加强作风建设一系列法规制度的学习;做好听取征求意见工作,通过组织召开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座谈会和开展下基层调研走访活动,查摆“四风”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立行立改。
2.抓好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重点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深入查找“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找准找实突出问题;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个人作风建设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等;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工作方案,做好班子成员间的谈心谈话,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局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带头查摆个人问题、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逐一进行自我批评,并进行诚恳的相互批评;组织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抓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组织领导班子在对照检查材料的基础上,针对征求到的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四风”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形成整改台账;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委部署的15项专项整治行动以及市委确定的专项整治任务,针对本单位的突出问题,确定专项整治重点,一项一项整治;严抓正风肃纪,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进一步转作风提效能,重点在优化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强化督查督办等方面加强整改;健全规章制度,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推动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
六、为完成工作目标而制定的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2014年度市住规建局白皮书考核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及分局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统筹督导我局白皮书考核工作。
(二)加强考核督办。
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白皮书考核工作会议,研究分析考核任务的完成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困难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加强督查督办,实行分解任务、责任到人,对白皮书考核工作任务完成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三)开展文化建设,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委托专业团队开展研究,通过内部讨论和外部调查,强化规划建设系统组织文化建设,统一规划建设事业理念。加强干部培训,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人才充分互动交流,继续深化局系统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加快培养人才梯队,逐步形成一个良性的、互动的人才培养机制。提高管理队伍专业水平,形成内部合力。切实加强宣传报道,使各级部门、服务对象充分了解我局的基本情况,争取支持,为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树立规划建设系统新形象。加强与媒体的交流合作,积极探索对外宣传的新机制,促进市民群众理解、社会各界支持我局工作的格局尽早形成。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