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问卷调查工作顺利结束
《劳动合同法》问卷调查工作顺利结束
日期:2008-07-27|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前,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劳动合同法》问卷调查活动。调查问卷围绕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的了解程度和关心程度,内容涉及对《劳动合同法》的了解、看法,劳动合同签订状况,对新法中具体条款的认识,《劳动合同法》出台后用工单位发生的变化,劳动者应对新法采取的措施等。共发放问卷10000份,回收有效问卷6150份。根据统计分析的情况,主要呈现六个特点:一是《劳动合同法》得到劳动者高度关注。98%的被调查者都表示关注《劳动合同法》要实施,仅有2%的被调查者表示不很关注。二是《劳动合同法》作用得到初步显现。有67.9%的劳动者表示原意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表明大部分劳动者还是希望有一份长期、稳定的工作,使自己生活有所保障,《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正适应了这种需求。三是劳动者的自我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调查结果显示,76.4%劳动者表示如果权益受到侵害,会通过相关途径为自己维权,其中有84.2%劳动者会通过劳动保障部门求助。其中,81.2%的被调查者认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其积极作用在于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四是目前我市企业用工情况比较规范。从调查来看,88.3%的被调查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87.3%的被调查者表示所在单位为其办理了社会保险。并且,78.1%的被调查者对所在单位用工制度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有82.2%的被调查者对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表示满意和比较满意。五是《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普及程度还不够。调查结果显示,仅有30.5%的被调查者认真学习了《劳动合同法》,有28.4%的被调查者认为新法和自己有关系,但不是很了解。可见,由于种种原因,我市绝大部分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还仅仅停留在“一知半解”的状态。六是劳动保障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45.7%的被调查者表示《劳动合同法》的有效实施关键在于执法,37.8%的被调查者表示单位有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有15.7%的被调查者表示没有与单位签合同,有23.8%的被调查者表示曾被企业拖欠工资,有22.2%的被调查者表示所在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这些数据表明,不签劳动合同的主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需要我们加大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执法力度,依法纠正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