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一中附属实验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珠发改函[2014]867号
珠海一中附属实验学校:
《珠海一中附属实验学校关于申请制定教育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民办中小学校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9]24号)规定,经市教育局及我局对你校报来的办学成本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现就教育收费的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民办中小学校学杂费(包括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体检费)标准是根据学校近三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和合理回报率确定。由于你校是新办学校,于2014年9月1日开学,目前在校学生人数为274名,生均教育培养成本难予确定,因此,同意你校暂定学杂费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具体标准见***。暂定的学杂费、住宿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允许下浮,试行三年至2017年7月止,期满后,请重新报批。
二、学生伙食费(含课间餐)以不盈利为原则,以买餐票或饭卡等形式,按实际用餐结算,每学期据实结算一次并向学生家长公布收支情况。
三、校服或运动套装等代收费用应采取集中预收、期末结算和非盈利原则,每学期末,分年级结算,多退少补及时清算预收费用,并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收支情况。
请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珠海一中附属实验学校学杂费和住宿费试行收费标准
2014年11月10日
(联系人:崔坚 、电话:2255721)
公开方式:公开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所。
***:
珠海一中附属实验学校学杂费和住宿费试行收费标准
收费单位:元/每生.学期
收费项目 | 年 级 | 收 费 标 准 |
一、学杂费(包括学费、课本费、作业本费、体检费) | 初中 | 22000 |
高中 | 25000 | |
高中国际班 | ***000 | |
二、住宿费 | 初中 | 1000 |
高中 | 1000 | |
高中国际班 | 1000 | |
三、服务性收费 | 伙食费(含课间餐) | 以不盈利为原则,以买餐票或饭卡等形式,按实际用餐结算,每学期据实结算一次并向学生家长公布收支情况 |
四、代收费 | 校园一卡通 | 15元/张。学生首次办理校园一卡通不得收取工本费,只对学生申请额外补领校园一卡通的收取。 |
校服或运动套装费 | 采取集中预收、期末结算和非盈利原则,每学期末,分年级结算,多退少补及时清算预收费用,并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收支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