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渔政支队党委、农科中心党委、局属各支部:
现将中共广东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局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
各单位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上来,全面把握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切实把检查工作落实到实处,各党委(支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把专项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亲自部署,精心组织。
二、对照检查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各单位要对照检查内容,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督查检查、总结报告工作。自查自纠阶段的书面报告应于9月19日前报局人事监察科,专项检查总结应于10月25日前报局人事监察科(含《廉政准则》贯彻执行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三、加强督导检查,认真总结提高
局将配合市纪委,于9月21日至10月10日开展督导检查,对不重视、不落实专项检查工作的单位,将在全局通报批评。各单位在开展专项检查过程中,要积极宣传推广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好经验、好做法;认真查找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原因,积极探索加强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监督的新思路、新做法。
联系人:吴利雄 电话:2616372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