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勘察设计企业人员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勘察、设计企业、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企业和从业人员管理,营造良好市场秩序,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我市开展工程勘察、设计的企业和从业人员,需首先办理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已办理过年度备案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无需重新登记,视为通过)。通过后的企业可承接相关勘察、设计项目,并需在施工图审查送审环节前,完成勘察报告、设计图纸中涉及的所有人员的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在施工图审查送审环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表”中提交人员信息,由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核查,对人员信息登记不全的项目将不予通过施工图审查。
咨询电话:0756-2223912、0756-2259891。
特此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