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本级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 2016 年 2 月 23日至 5 月 13 日,宝安区审计局对宝安区本级 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追溯和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2015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84亿元,支出373.40亿元,年终结余10.60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05亿元,支出22.26亿元,年终结余17.7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84亿元,支出0.72亿元,年终结余0.12亿元。
从审计情况看,2015年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收入格局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投入加大,支出结构更趋合理;梳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落实全口径预算管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逐步提高;认真落实审计整改,以拨代支等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区本级全口径预算执行方面:公共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部分经费预算执行率及使用效率偏低;国家预算账套部分暂存款长期挂账;部门预算单位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内容局限于支出进度的问题。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方面存在将历年征收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全额确认为区级基金预算收入与有关规定不符的问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方面存在区投管与区财政局未及时结清借款利息;历年滚存的定期存款利息未计入当年收入;区投管部分债权债务长期挂账的问题。
(二)专项资金管理方面: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存在部分民办学校财务管理不规范,监管亟待加强的问题。循环经济发展及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存在项目投资额中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合理的问题。凤凰工程专项资金存在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不一致的问题。
(三)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方面: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执行率低;个别单位核销坏账准备审批不严。
(四)街道预算执行方面:个别街道部分费用支出控制不严;支付节能效益款依据不充分;未按合同约定抵扣租金;无依据列支财政支出;经费结余和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
(五)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方面:2015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完成率偏低;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概算不准确;建设单位执行概算不够严格;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批复、产权登记和资产移交手续。
(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使用管理方面:土地管理经费结余未及时上缴财政;部分土地出让支出计划完成率较低;部分暂存款、暂付款长期挂账。
三、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宝安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宝安区审计局建议:
(一)严格预算约束,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对部门单位分配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建立支出绩效追踪监控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二)及时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对执行进度缓慢、预计年底可能形成较多结转或结余资金的项目,要及时调整用于其他支出项目;强化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保证资金及时到位使用,避免闲置沉淀。
(三)落实政府投资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建设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及时办理工程决算送审,推动项目验收、移交和固定资产登记,推动政府投资切实提速提效。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区本级全口径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有关部门通过统筹使用资金、收回多支付资金及调整账务等方式进行积极整改。
(二)对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需进一步加强监督,完善相关管理办法,目前相关单位已制定了整改措施,并积极落实整改。
(三)对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上缴经费结余,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并将强化对预算执行的管理。
(四)对街道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相关街道已原渠道归还区财政资金,上缴收入及结余,并计划加强相关制度建设。
(五)对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方面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初步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并从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规范审批流程等方面制定了整改措施。
(六)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使用管理方面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上缴结余、调整账务及清理债务,并正积极进行进一步整改。
深圳市宝安区审计局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