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项改革举措助力社会组织建设创新
昨日上午,福田区与市民政局签署合作协议,双方在今明两年共推12项改革创新措施,不断深化社会组织领域综合改革。市委常委、福田区委书记张文出席签约仪式。
12项改革创新措施主要包括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方面实行社会组织直接登记、探索社区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创新、推动社会组织承担公共服务、加快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化建设、构建社会组织激励机制;在规范管理方面改革社会组织年检制度为年度报告制度、创新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实施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探索构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其他有利于社会组织发展管理体制创新措施。据介绍,12项新举措中,直接登记、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改革年检等做法均对现行法规有所突破。
据悉,福田区近年在社会组织建设方面进步明显,安排3500多平方米的政府物业用于建设深圳(福田)社会组织总部基地,安排2000万元设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撬动社会资助资金1585.58万元,资助了109个优秀项目,评选一批“突出贡献社会组织”“优秀社会服务项目”“社会组织领军人才”。去年还新成立了区物业企业联合会等一批社会组织。此次局区合作的创新事项降低了社会组织的进入门槛,简化了登记程序,营造社区社会组织良好的发展分为,推出了激励制度,将激发社会力量的发展活力,提升它们参与公共事务的兴趣和热情,推动福田社会组织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