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公平市场环境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文件精神,完成国家、省市场监管部门相关工作部署及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巩固我市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成果,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市政府印发了《珠海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公平市场环境工作方案》(珠府办函〔2020〕4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是***、***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创新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强调,要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优化政务服务,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2018年7月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行动方案》。2019年1月,***于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2019年2月18日,***、***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2019年10月22日,***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了此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指导思想为: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对广东***和***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拓展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度和广度,推进我市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工作目标分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创新监管方式两个方面。
第二部分为工作内容。包括18项措施。一是推行“人工智能+”商事登记模式。共5项措施,包括建立规范地址库(第1项)、完善标准经营范围库(第2项)、优化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系统(第3项)、推行“人工智能+”商事登记模式(第4项)和开发全流程智能服务自主设备(第5项)。二是深化“一照多址”登记注册改革。共1项措施,为推进企业集群注册登记改革(第6项)。三是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商事登记深度对接,实现港澳企业(个人)商事登记珠港澳通办。共3项措施,包括推动与商事登记相关联的香港、澳门公证文书简化试点改革(第7项)、探索香港、澳门公证文书电子查证工作机制(第8项)、推进珠澳、珠港商事登记“银证通”(第9项)。四是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实现商事登记“同城通办”。共2项措施,包括建设市、区级政务服务大厅(第10项)、设立登记注册网上审批中心(第11项)。 五是整合市场监管部门许可事项,实施商事登记与“三品一械”证照联办。共1项措施,为对商事登记和“三品一械”审批许可业务事项进行整合(第12项)。六是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共3项措施,包括建设包含“一单两库”的监管平台,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第13项)、建立重点监管清单,实施重点监管(第14项)、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第15项)。七是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标准化、信息化水平,实现全市市场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共2项措施,包括改造升级“珠海市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第16项)、建设全市商事主体数据信息展示平台(第17项)。八是修订商事登记地方性法规。共1项措施,为健全完善商事制度(第18项)。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商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小组成员。根据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的调整,及时确定市商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及成员单位,建立日常工作机制,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二是加强机构保障。根据我市商事登记工作实际,调整、健全商事登记机构,从体制上保障商事登记“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的及时准确实施。三是落实经费保障。市、区财政按照工作部署和财政体制要求安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四是加强考核督办。按《***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要求,将各有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督查督导。
三、对有关问题的解读
(一)《工作方案》对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法治保障作了哪些规定?
答:我市商事制度改革坚持“重大改革必须依法有据”的原则,发挥特区立法优势,在充分研究珠海市市情、珠海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实践的基础上,学习和借鉴港澳及国外先进经验、做法,于2012年10月29日由市人大颁布了《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并先后颁布了《珠海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实施办法》及12个商事制度改革配套制度,形成一套地方性商事制度法律法规体系。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商事制度法律法规已出现滞后性,此次工作方案中,一是要求对相关商事制度予以修订;二是制定《珠海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等,健全完善商事体制机制;三是将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宣传解读。
(二)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对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商事登记有哪些举措?
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商事登记深度对接,实现港澳企业(个人)商事登记珠港澳通办。一是推动与商事登记相关联的香港、澳门公证文书简化试点改革。在司法部、省司法厅的统一规划下与中国委托公证人协会、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等沟通、交流,探索香港、澳门公证文书简化试点改革。二是探索香港、澳门公证文书电子查证工作机制。探索香港、澳门公证文书查证公证机制。在广东省电子证照系统实现与港澳公证电子文书相关信息化系统对接的基础上,探索对香港、澳门公证文书进行电子查询,减少商事登记提交材料的可行性。三是推进珠澳、珠港商事登记“银证通”。通过与粤澳工商联会、各有关商业银行等在港澳服务网点的协同合作,为港澳投资者在我市开办企业商事登记及开立企业账户提供导办、转递服务,为港澳投资者提供开办企业商事登记的服务,同时为企业到达银行现场开户做好充分准备,推广实施“珠澳通注册易”“珠港通注册易”。
(三)标准经营范围库是什么?
商事主体进行商事登记的时候,需要填写经营范围。为方便企业和群众,我市将根据“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的有关要求,由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梳理经营范围规范用语,加载在我市商事登记系统上,同时,我市商事登记系统还将对接市场监管总局的经营范围库,使申请人能快速准确进行查询填写。
(四)“人工智能+”商事登记模式具体是什么样的呢?
一是建设以规范地址库、标准经营范围库为基础,以电子签名、电子身份认证等智能化手段为技术支撑的商事登记全流程无纸化智能审批系统,对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投资的内资企业网上开办等实现智能审批。二是开发全流程智能服务自助设备。与有关单位合作开发商事主体开办全流程智能服务设备,在有条件的场所实现商事登记注册自助申报、自助打印营业执照、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公章刻制申请、银行开户预约等功能。
(五)在事中事后监管方面,有什么创新举措?
一是建立全市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全市各层级、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二是建设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和跨部门联合抽查监管工作机制。三是建立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重点领域监管清单,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模式。四是根据“双随机”“重点监管”的结果,区分风险等级和信用等级,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