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120122013年度留学人员企业创新环境建设项目金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深人规[2012]18号)规定,经各留学人员创业园申请,各创业园主管单位审核、各区人力资源局(组织人事局)初审、市科技专家委组织项目评审说明会、市外专局实地考察以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和市财政委员会复核,现予以下达2011、2012、2013年度留学人员企业创新环境建设项目资金计划500万元(详见***),请各有关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抓紧组织实施。
各承办单位应在监管银行设立监管帐户,资助资金由市外国专家局会同监管银行监督使用。
特此通知。
***:2011、2012、2013年度留学人员企业创新环境建设项目资金计划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3年11月4日
***
***、2011、2012、2013年度留学人员企业创新环境建设项目资金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