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五查五制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取得明显成效
(一)详查市场主体,实行农资进货备案制。结合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建立健全农资经营主体台帐,执行经济户口定期录入和动态更新,实时掌握农资经营主体情况。督促农资经营户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采购农资商品必须随货同行,并将农资商品质量报告和进货***复印件报送工商监管责任人备案。截至目前,全市已更新农资经营主体台账1573户,受理农资质量备案416个批次。
(二)细查自律规范,执行农资质量溯源制。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农资经营户全面建立索证索票、进货台帐、劣品下架等自律制度,健全农资商品从生产、进货、仓储、营销、售后服务等全程监管机制,筑牢农资商品质量责任追溯链条。全市已有1052户农资经营户通过了考核验收,214户农资经营户建立了电子监管台账,对276户文化水平较低的经营户落实专人指导,对31户拒绝执行自律制度的行为给予了教育督导。
(三)审查包装广告,实施消费指导制。采取开通三农知识宣传车、发放农资质量识别手册、农技专家现场讲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围绕傍名牌、虚假标注、夸大宣传等重点,强化对农资广告发布前的审查,确保户外农资广告和媒体农资广告真实、合法、有效。同时,以农资商品集散地为重点区域,现场监督农资经营户的宣传、推介行为,防止不法商贩误导农民消费者。目前,已清缴虚假农资印刷品广告0.3万份,发放简易农资质量识别手册2.6万份,发布农资消费警示3期,举办涉农知识讲座12期。
(四)勤查农资质量,健全抽样监测制。以农民群众投诉集中的、市场巡查发现的、新闻媒体披露的、进货渠道不明的、质检报告虚假的农资商品和经营者为重点,采取经营者主动送检、工商巡查抽检、农资质量监测三项制度并行的方式,优化抽检流程、规范抽检程序、严格结果运用,基本实现了农资商品质量送检、抽检、监测在流通领域全覆盖、不交叉,确保上市销售的农资商品质量合格,杜绝假劣农资流入市场。目前,全市农资经营户主动送检84个批次,合格率97.62%;巡查抽检116个批次,合格率79.31%;农资质量监测40批次,合格率87.5%。
(五)严查经营行为,推行并联监管制。围绕农资质量安全,农民权益保护工作目标,强化对农资生产、流通、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管,既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各负其责,又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合作监管,共同维护农资市场秩序。广泛深入开展工商12315、质监12365申诉举报网络进市场、进村镇、进商家活动,完善信息采集、投诉受理、纠纷调解、案件查处和***督办相结合的并联机制。今年来已召开联席会议1次,交换协查信息17条,受理涉农投诉53件,查办涉农违法案件15件,没收不合格农资24.7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