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鹤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
根据《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鹤政〔2014〕23号)、《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鹤政办〔2014〕54号)要求,市级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机构、人员已划转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5年7月23日起,市及市辖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下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其市辖区派出机构承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再承担相关职能。两县在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职能调整到位前,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仍由浚县、淇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业务上接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指导。
二、自公告之日起,全市范围内(不含浚县、淇县)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办理、变更、注销等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各区分局属地负责。
联系方式如下:
鹤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市行政服务中心食药局窗口)。联系人:刘磊;联系电话:0392-3322983。
鹤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管科(市食药局215房间) 联系人:李元化;联系电话:0392-3221836。
鹤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淇滨区分局 联系人:王俊红;联系电话:0392-3639110。
鹤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城区分局 联系人:董宴庆; 联系电话:0392-6911139。
鹤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鹤山区分局 联系人:耿光斌;联系电话:0392-2323523。
鹤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王红星;联系电话:0392-3881997。
特此公告。
鹤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鹤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5日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