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创新建立一二三储备土地巡查工作模式
建立“一个”巡查机制。建立储备土地常态化巡查制度,每周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做好日常巡查记录,对侵害储备土地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防止侵占储备土地现象发生。
落实“两个”巡查责任。明确储备中心、辖区人民政府“两个”巡查责任主体,加强联动协调,实行双监管工作机制,对储备土地范围内的侵占土地搞违法建设等侵权行为,由巡查主体责令有关责任单位、个人限期恢复原状并退回土地,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转交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监察大队或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确保储备土地不受侵害。
规范“三种”管理方式。建立储备土地封闭式管理,通过建设围墙或栅栏等方式进行封闭式管理,保护已储备土地不受破坏;建立安全隐患警示管理制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储备土地,采取设立警示标志、消除隐患等安全防护处理措施进行重点防范,消除事故隐患;建立自主灵活的管理方式,针对储备土地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管护方式,对城区及其周边的储备地块自行管理,对位置偏远的储备地块实行委托方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