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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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2日发表
来源:广宁人民广播电台
我县从2010年12月起,提高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其中散居五保对象由原来的每月150元提高到200元;在敬老院居住的五保对象由原来的每月250元提高到300元。供养标准增幅分别提高了33个百分点和20个百分点。
目前,全县农村五保供养总人数2088人,其中散居五保人数1666人,在敬老院集居五保人数422人。(通讯员:谢圣荣 王德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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