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确定卫生保健时间表2010年新型合作医疗要基本覆盖农村
青岛日报讯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市卫生工作会获悉,我市要加强农村公立卫生机构建设,到2010年,基本完成区(市)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和乡镇卫生院房屋设备的改造和
建设,要力争用5年时间在全市完成乡医向助理医师的转化。
我市将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到2005年,全市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疗服务人员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的执业资格,其他卫生技术人员要具备初级及其以上的专
业技术资格;到2008年,全市乡村医生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乡镇卫生院或医院医生或护士在3年内达不到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的要转岗分流;乡镇卫生
院院长原则上要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占用卫生技术岗位。
另外,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城市卫生支援农村卫生的工作,各区(市)卫生局要建立巡回医疗制度,从区(市)级医疗单位抽调部分医务人员组成医疗队,配备车辆和设备,每月深
入到农村边远乡镇开展巡回医疗活动。
刚刚下发的《青岛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2003-2010年)》还提出,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各区(市)财政对参加新型合
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