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社会公益性岗位满三年延长工作期限人员公示名单
青岛市社会公益性岗位满三年延长工作期限人员公示名单
日期:2010-02-08|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青岛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青劳社[2009]162号),市内四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各用人单位按照《关于市内四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青劳就[2009]88号)规定,对在岗工作满三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两年以上的人员,组织了延长工作期限人员考核和申报工作,市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市级主管部门进行了抽查复核,现将市内四区公益性岗位延长工作期限5255人名单进行公示。公安协警员3926人、卫生清洁员500人、城管协管员187人、劳动协理员***2人。公示时间为3天(2010年2月8日-2月10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审批续签《劳动合同》。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督举报电话:83668682 83668928(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1、公安协警员申请延长工作期限公示名单.xls
2、卫生清洁员申请延长工作期限公示名单.xls
3、城管协管员申请延长工作期限公示名单.doc
4、市南区劳动协理员申请延长工作期限公示名单.xls
5、市北区劳动协理员申请延长工作期限公示名单.xls
6、四方区劳动协理员申请延长工作期限公示名单.xls
7、李沧区劳动协理员申请延长工作期限公示名单.doc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