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丝剥茧家务事人民调解进行时
2019年6月10日,珙县孝儿镇丰田村发生一起民事纠纷,父亲早逝、随母改嫁的龚某参加祖母葬礼筹备,并要求参与平分葬礼所得份子钱。其姑父袁某以外甥龚某没有尽赡养义务为由拒绝平分,因此发生了口角,进而引发斗殴,造成龚某受伤住院1个月,回家休息20天。之后龚某状告袁某要求赔偿人民币2万元,而袁某只接受1万元赔偿金额,该民事纠纷已经过多方协调无果,最终交由恒丰司法所进行调解。
恒丰司法所熊英、孝儿司法所袁媛和珙县司法局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张亮组成调解小组,在充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于2019年10月29日来到当事人所在地进行调解。调解小组指出:一是龚某并未参与其祖母的安埋事宜,酌情酌理不应分得份子钱;二是经调查为龚某先动手,且为晚辈,于情于理不合;三是公安鉴定龚某为轻微伤,不但住院1个月又回家休息了20天,有小题大做,坐地起价嫌疑;四是龚某已随母改嫁多年,平时与祖母及姑父一家并无往来,也没有对祖母进行赡养、照顾,一来就谈平分所得份子钱,袁某生气可以理解,但是毕竟导致龚某受伤,应当承担相关费用;调解小组经过5个小时的耐心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一是由龚某向袁某赔礼道歉;二是由袁某赔偿龚某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3万元,龚某承诺就此事不再向袁某提出其他任何要求;三是赔偿款分两期支付,现场支付0.3万元,后续1万元在2020年农历春节前付清。双方并就此纠纷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
诸如此类清官难断的家务事,往往涉及利益问题,群众纷争一触即发,调解工作难以一蹴而就、一帆风顺。可见我们所面临的工作任重而道远,人民调解工作应更深入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群众,人民调解更应为民调解、调解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