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水利局关于灾后重建工程珙县安居房项目临时商砼拌合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珙县珙川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是我局行政许可项目。你单位《灾后重建工程珙县安居房项目临时商砼拌合站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及***《灾后重建工程珙县安居房项目临时商砼拌合站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下称《报告表》)已受理,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灾后重建工程珙县安居房项目临时商砼拌合站位于宜宾市珙县珙泉镇坝底村六社,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4°45′36.58″,北纬28°24′2.97″。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新建年产预拌混凝土20万立方米搅拌站1个,占地面积6213m²。
项目占地总面积6213m²,均为临时占地。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为0.62万m³,回填利用总量为0.62万m³,经内部综合利用后,不产生弃方。
项目总投资为65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118.5万元。建设工期:2020年6月开工,2020年7月完工,总工期1个月。
建设单位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对于防治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报告表》编制依据较充分、内容较全面,项目组成及项目区概况介绍清楚,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明确,总体布局基本可行。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水土保持法律及技术规范的要求,设计深度为初步设计阶段,可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项目区属于四川省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三、同意《报告表》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本项目无水土保持制约因素,项目建设可行。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分为建构筑物区、道路硬化区、景观绿化区三个分区,防治责任范围面积6213m2。
五、同意水土流失预测的时段划分、内容、方法及预测结果。
六、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
七、同意项目分为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建构筑物区、道路硬化区、景观绿化区3个防治分区。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总体布局较为完善,防治体系较为全面,防治措施基本可行。
八、同意水土保持方案设计为初步设计深度,确保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九、原则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的编制原则和方法,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6.73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投资1.77万元),水土保持方案新增投资为4.96万元,其中:独立费用4.1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8076.9元(本项目占地面积为6213m²,水土保持补偿费按1.3元/m²计算)。
十、业主单位要做好监测工作,并做好监理和监测报告。
十一、同意水土保持设施实施进度安排,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进度组织实施水土保持工程。
十二、该项目水土保持实施的监督检查由珙县水土保持事务中心负责。工程竣工时,你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对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进行自主验收并到珙县水利局进行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七条、第五十四条规定:生产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验收水土保持设施,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将生产建设项目投产使用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此批复。
珙县水利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