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农业农村局严格落实小水电河流生态环境及水生生物保护主体责任
1月20日,县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人员一行来到永福电站,开展小水电河流渔业资源保护检查。永福电站位于洛浦河(长宁河)中游,此次因宜威二级公路改造,修建洛浦大桥,需要电站开闸放水便于浇筑桥墩。永福电站此前已按要求向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及县生态环境局报备了开闸放水事项,同时做了预案。
小水电由于生产运行及工程建设的需要,进行开闸放水是正常的生产活动,但过去由于处置不当,或运行不规范,造成对河流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特别是对河道内水生生物,主要是野生鱼类的破坏非常严重。开闸放水过程中,沿河群众反响强烈,经常造成很大的社会负面影响。
渔政执法人员10点钟来到电站施工现场,针对电站所处河道水域的实际情况,要求电站在实施开闸放水时,一是要做好预案,防止意外情况发生,保证顺利放水;二是控制下泄流量,适当延长时间,减轻对河道的冲刷和鱼类的伤害;三是提前通知上下游乡镇村社和沿岸群众,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四是加强放水期间的巡护管理,杜绝哄抢鱼类的情况发生;五是加强禁捕宣传,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主体责任,适时开展增殖放流,进行生态补偿。交流过程中电站业主表示坚决服从主管部门的监管,按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随着长江十年禁捕战略决策的深入推进,县农业农村局认真履行渔政管理和禁捕监管职能,加强对小水电的监管,严格督查落实小水电河流生态环境及水生生物保护主体责任,密切同水利、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的联系和配合,督促电站既要正常开展生产运行,又要保护河流生态环境及水生生物资源。为了防止对河流生态及水生生物资源的破坏,预防社会负面舆情的发生,全县小水电自禁捕实施以来,实行了开闸放水及工程治理等生产活动的提前备案和实时监管制度。
离开永福电站后,渔政执法人员沿洛浦河开展了禁捕巡逻,并利用无人机在鱼池库区水域进行了巡航检查。针对春节临近,休闲垂钓增加的情况,要求乡镇护渔员加强巡护,严格落实宜宾市垂钓管理办法。(拟稿:赵应峰,审核:胡绍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