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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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23日发表
各村(居)党支部,镇各部门,驻镇各单位:
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是全镇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紧迫、重要的工作,为进一步明确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以“常态化”的方式落实,特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1.各村(居)、驻镇各单位要以属地管理和分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再次进行责任分工,切实做到一切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实行联片领导包片,对片区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驻村干部包村,为直接责任人,负责驻村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
4.支部书记、各单位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本村(单位)社会评价工作的动员部署和责任分解工作。
中共仪陇县保平镇委员会
2018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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