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协调交警化解一起赔偿纠纷
我们之间的纠纷得以化解,全靠你们,感谢你们的帮助。9月22日,在西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门口,市民文拥军、陈淑琼来到该大队赠送锦旗,感谢交警的热心帮助。
据了解,2013年12月6日,文拥军驾车与陈淑琼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致陈淑琼受伤。西充交警大队对事故作出了认定。经过调解,达成了文拥军赔偿伤者陈淑琼12000余元的协议。
这件事本来很简单,这笔赔偿由文拥军的投保公司赔偿就完了,但问题是,文拥军的保单没保存好。办案民警马仕余介绍,由于文拥军投保的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字迹比较模糊,已经无法看清投保的保险公司,他凭记忆将相关资料交给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
几天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回复文拥军,该公司没有文拥军的投保记录,于是拒绝赔偿。文拥军因为没有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也无法向陈淑琼赔偿。为此,受害人陈淑琼多次找到交警大队要求解决赔偿。
今年6月,办案人员马仕余、任文春、范江了解到事故伤者一直未能得到赔偿的信息后,立即与10多家保险公司联系,终于查清了文拥军投保的公司为中国人寿保险西充分公司。
由于时间已经拖了很久,文拥军的保单早已过期,驾驶证也超过了有效期。中国人寿保险西充分公司以文拥军驾驶证已经超过有效期为由拒绝赔偿。马仕余介绍说,办案人员通过查阅卷宗和法律咨询,在事故发生时,文拥军驾驶证和保险均在有效期内,承保单位必须提供赔偿。
8月20日,经过办案人员与保险公司反复协调,陈淑琼终于得到了应有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