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
关于监理人员限期到位的函
四川腾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贵公司中标的《四川省升钟水库灌区二期工程南充干渠西充段施工用电及南充干渠二标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合同签订至今已5个月,施工开工已近2个月,但你方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李永宏至今未露面,水工专监孙青民、测量专监解运喜、机电专监向彬、水土保持监理吴咏、地质监理员杨魁、水工监理员杨国江也从未见人,因你方人员大量缺位已严重影响我方工作推进。
为顺利推进施工用电和二标段施工工作,特函告贵公司,请于2014年10月20日前到位总监理工程师和各专项监理工程师。否则,我局将按程序向相关监督部门提请投诉。
对你方监理人员缺位,我方将按《四川省升钟水库灌区二期工程南充干渠西充段施工用电工程及南充干渠二标段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从9月10日起计算违约金,直至监理人员全部到位止。
二0一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