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建立外来企业投诉中心
(1)组织架构。剑阁县外来企业投诉中心由14名人员组成,人员涉及发改、环保、国土等12个部门,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任主任,县司法局局长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县司法局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2)工作职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工作;受理外来企业投诉事项,依法组织调解和协调;帮助外来企业通过仲裁、诉讼、复议、申诉等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开展调查研究,总结、分析外来企业投诉中反映出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投诉工作的情况和发现的重大问题;为外来企业投资者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服务;对损害剑阁对外开放形象,破坏投资环境的典型案件进行调查核实,并向相关行政机关或监察机关提出处罚的建议等。(3)主要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外来企业投诉中心主任担任召集人或委托副主任担任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根据实际需要可不定期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