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市级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汇总情况
根据《预算法》和《***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广元市财政局汇总,2019年广元市市级部门,包含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不含教育收费)安排“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3488万元,比上年减少319万元,下降8.38%。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65万元,减少69万元,下降29.4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35万元),增加6万元,增长0.21%,基本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491万元,减少256万元,下降34.27%。
2019年,市级各部门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六个带头”,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在不增加“三公”经费总额的情况下,进一步优化“三公”经费内部结构,压减了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经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