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内江市东兴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为更好地发挥城镇土地使用税在调节土地极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公平税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2006〕第483号令)、《四川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 》(川府令第7-1号)和《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内江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和税额标准的批复》(内府函〔2008〕9号)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草拟了《内江市东兴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30日,相关意见可发送至邮箱:23611883***@qq.com。
***:1.《内江市东兴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征求意见稿)》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东兴区税务局
2022年2月28日
内江市东兴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和税额标准(征求意见稿)
区政府办王翀
国家税务局内江市东兴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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