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五举措全力运行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新模式
2014年,是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为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县公安局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深入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现场会议精神为重点,以实施主动警务战略改革警务运行模式为动力,采取实行“一把手”工程、实现“两个目标”、打造“三种机制”、解决“四项保障”和强化“五项职能”的五项举措,全力运行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新模式。
一、实行“一把手”工程。县公安局积极将改革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警务模式上升为“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吴军任组长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警务运行模式改革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办公室,落实专人强化组织协调。先后制定了农村乡镇派出所管理交通工作《业务考核办法》和《经费保障考核办法》以及《警务运行模式改革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着力从目标管理、运行机制、执法执勤、警务保障、考评考核等方面进行规范,保证了全县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新型警务模式正常运转。
二、实现“两个目标”。县公安局紧紧围绕“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主导思想,按照“县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责主抓,乡镇派出所主业主力,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总体要求,改革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警务运行模式,整合警力资源,建立完善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乡镇派出所职能作用,实现交通管理警力下沉和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根本好转的目标。
三、打造“三种机制”。一是打造农村派出所交警中(分)队运行机制。县公安局依托农村乡镇派出所挂牌建立派出所交警中(分)队,在金华、沱牌、仁和、天仙、洋溪、大榆、青岗、太乙、金家、复兴等农村10个中心派出所建立交警中队,其余派出所建立交警分队。派出所长为本辖区交通管理第一责任人,兼任交警中(分)队长,副中(分)队长在现有交警中选派并兼任派出所副所长。实行一个支部一套班子、一支队伍两块牌子、一个营区统一管理的机制运行。二是打造农村交通执法小分队运行机制。在农村每个乡镇组建由乡镇分管领导为队长的执法小分队,由交管人员和基层干部组成,执法小分队不少于6人,协助辖区交警中(分)队开展执勤执法工作。三是打造农村交通管理服务站运行机制。县公安局在交通管理比较复杂的金华、沱牌、仁和等三个乡镇建立交通管理服务站,由辖区交警中队协管,确认一名民警和一名交通协管人员负责服务站工作,接受交警大队车管所业务指导,办理车驾管理和处理交通违法等业务,落实各项便民措施,拉近群众距离。
四、解决“四项保障”问题。一是解决人员问题。县公安局在各农村乡镇派出所交警中(分)队设置交通管理民警1名、选聘专职交通协管员3-5名,交警中队选聘5名协警,交警分队选聘3名协警,负责本辖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这些人员均由派出所统一管理,纳入派出所值班备勤。二是解决经费问题。县公安局赢得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由县财政按照专职交通协管员每人每年24000元的标准进行保障,解决了人工工资和福利待遇问题;县公安局在财务二级核算中追加工作经费解决了办公经费问题。三是解决设备问题。对派出所交警中(分)队执勤执法必备的酒精检测仪、测速仪等交通执法装备统一由交警大队负责保障。四是解决办公场所问题。对交警中(分)队办公必备的办公用品、办公用房和住宿等均由派出所负责保障。
五、强化“五项职能”。一是强化交警大队指导职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对农村乡镇派出所交警中(分)队交通管理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导,适时进行业务培训,定期对农村道路交通管理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组织目标考核。二是强化基础工作职能。派出所交警中(分)队建立完善基础管理台帐,达到了“一车一档、一人一档、一路一档”的要求,着重加强对客运车、校车、货运汽车和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及其驾驶员建档管理,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三是强化路面管控职能。针对农村道路交通状况复杂、交通不安全因素多的特点,派出所交警中(分)队加强了日常巡逻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将交通管理触角延伸到了乡村道路,利用庙会、赶集、上下学等时机开展了交通整治,及时纠正交通违章行为,顶格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案件。四是强化安全隐患排查职能。适时进行交通标志标线、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安全隐患集中排查,重点清理桥梁、坡道、弯道、交叉路口、集镇、学校等危险复杂路段,建立隐患排查台账,主动争取政府支持,会同安监、交运、教体、农业等职能部门,完善交通标志、警示标语、减速带、安全护栏等安全设施,坚决消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五是强化宣传教育职能。以进村入户和集中宣传相结合,通过农村讲广播、发送手机短信、设立集镇宣传站、发放宣传资料、召开村社干部会和农村居民大会等方式,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回放交通事故,对典型案例进行解析,警示教育广大农村群众,教育和引导农村居民增强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县公安局 梁金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