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专家及高层次人才队伍有关情况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川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的通知》(中发〔2011〕12号),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8〕10号)及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川组通〔2005〕69号)要求,推进专家和高层次人才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做好今后省部级以上专家选拔培养工作,现对各地区(部门、单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和高层次人才队伍整体情况调查摸底,请结合实际,系统总结本地区(部门、单位)专家选拔管理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情况。
一、系统总结政府特贴专家工作情况。包括本地区(部门、单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整体情况、采取的支持措施及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建立本地区(部门、单位)特殊津贴的情况、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对今后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系统总结川人发〔2008〕10号文件印发以来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工作情况。包括本地区(部门、单位)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整体情况、采取的支持措施及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对今后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系统总结川组通〔2005〕69号文件印发以来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工作情况。包括本地区(部门、单位)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整体情况、采取的支持措施及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对今后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系统总结高层次人才队伍情况。包括本地区(部门、单位)高层次人才队伍整体情况、出台的相关文件和采取的支持措施,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
五、请各地区(部门、单位)在系统总结的基础上形成总结报告并填写统计调查表,于4月15日前报送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请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杨春,联系方式:86765106,scsrstzjc@163.com。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3月
(020)***2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统计表.doc (42.00 KB) (020)***1专家和专业技术人才总体情况统计调查表.doc (24.00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