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分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2月9日-2018年2月14日(5个工作日)。
2018年2月9日
电话:029-85688784
传真:029-85688784
通讯地址:西安航天基地航天中路369号(710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作出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 |
1 | 西安鑫苑世家建设项目 | 西安鼎润置业有限公司 航天中路与雁塔南路十字东南角 | 项目总投资2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6.5万元。项目占地80676m2,总建筑面积329368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7274㎡,地下建筑面积102094㎡,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及配套设施。项目新增污水排放去向为第九污水处理厂,冬季采暖由市政集中供热管网提供。 | (一)在项目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西安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开工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要做到六个百分之百。施工中未经备案不得进行夜间扰民的施工。 (二)项目生活污水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方可排放,敷设中水管网并预留市政接口,用于公厕冲洗、绿化、冲洒道路、洗车等用途。 (三)地下车库通风量应达每小时6次以上。地下车库排气口位置要合理,远离进气口,设在主导风向下风向且分散设置,并避开人群经常活动地方。发电机废气经2.5m排气筒排放。 (四)项目必须按《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要求和建议,对配套建设的风机、水泵、备用发电机等应选用低噪音设备,安装于地下独立设备间内,采取隔音、吸音和消声处理及设置减振装置等措施,保证设备噪声达标。项目应按《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要求和建议,采取双层隔声玻璃等措施,使周围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达到规定标准。 (五)商业部分如引进餐饮、娱乐等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的项目时需另办理环评手续,同时需预留独立烟道并安装油烟净化器及隔油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