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正式启动――职称制度凸显六大变化
今年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改革年”,按照中央、省、州部署,扎实做好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现我州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正式启动,职称制度发生“六大变化”,对加强我州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实现同步小康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放管结合,下放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
全州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下放到各县(市)、义龙新区,工程、农业等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可以下放给具备条件的县(市、新区)或州直行业主管部门。
(二)全面实行岗位管理,按岗位结构比例推荐申报。
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专业技术资格推荐申报送评工作。申报推荐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或中级的,执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6〕314号)配套文件之二《贵州省中小学事业单位教师岗位设置聘用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申报推荐工程、农业、高校教师、新闻等其他系列高级或中级的,按照单位空岗数1:1的比例进行。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由单位自主确定。
从2017年起,确实需要评价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由行业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根据专业和岗位需要自主确定。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对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不高的职称系列和岗位,不再作职称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方面的要求。
(四)紧扣“脱贫攻坚”工作,引导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基层。
州级医疗卫生、教育、农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前,须到县级及以下单位累计服务1年以上;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前,须到县级及以下单位连续服务1年以上,累计服务2年以上。县级医疗卫生、教育、农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级专业技术前,须到乡镇累计服务满1年以上。
(五)丰富职称评价方式。
单独建立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民营经济组织人才、服务三农行动农技人才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单独评审。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六)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衔接。
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逐步建立和完善职称与职业资格对应关系。凡国家职业资格有关规定中明确可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视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相关专业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