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发改委加强国庆中秋节日价格监测
为及时掌握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市场价格情况,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根据州委州政府和省发改委相关文件要求和安排及我委领导的指示,州发改委采取以下措施强国庆中秋节日价格监测。一是下发《州发改委关于做好国庆、中秋节日价格监测工作的通知》州发改发〔2017〕183号文件,启动全州节日期间每日价格监测预警报告制度,重点对粮油、肉、蛋、菜、液化气等15生活必需品个价格进行监测。二是增加信息报送频次,10月,1―8日当日和4日、8日分别在10点、12点、16点按时点向省发改委、州委办信息科、州应急办报送价格信息。三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指派人员认真开展市场调查巡视工作,如发现价格异常波动和市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报告价格异常波动和市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预警预报。四是实行值班制度。明确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坚守岗位,确保通讯畅通,遇有市场异常或突发波动情况反映,要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及领导报告,对发现的市场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处理。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确保节日市场价格稳定。(价格监测调控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