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生态环境局深入学习贯彻***问责条例
按照市局纪检组通知要求,11月8日,周至县生态环境局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问责条例》。会议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建安主持。
会上,全体干部职工现场共同学习了新修订的《***问责条例》,并对条例中新增的14条和修改的12条进行了深入交流。《条例》明确规定了应当予以问责的六种情形,对问责工作的原则、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方式、问责程序和问责的运用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大家一致认为《条例》明确了新时代问责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对指导新时代全面有效、精准严明问责提供了科学遵循,特别是在生态环境工作面临着新形势和新考验的今天,我们生态环境的党员干部要积极担当、科学作为,勇于自我革命、善于自我改善,做一名高素质的有担当有作为的新时代干部。
最后杨局长强调四点:一是着眼规范程序、做到公正严明;二是明确主体职责、做到有的放矢;三是重视容错纠错,做到严中有宽;四是细化失责情形,做到全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