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望公正与和谐——莱州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纪实(上)
行政审判就是审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的执法行为而起诉的案件,它俗称“民告官”,对行政执法起着监督与支持作用。近年来,市法院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与社会公平正义作为行政审判的出发点,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辨证关系,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妥善化解“官民”矛盾,实现了法律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思想引领——在“知”与“行”中求实
当前,随着法治建设逐步深入,公民法治意识普遍提高,行政案件逐年上升,处理难度也越来越大,且极易引发不稳定因素。如何找到一个平衡点,妥善处理好政府与群众之间、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矛盾,成为摆在行政审判工作面前的一道难题。
为此,市法院进行了广泛深入地调查研究,主动打破常规,把多元化“和解”机制引入审判工作,注重办案质量,在维护公正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增加和谐因素。
“‘法促政通人和’是我们行政审判工作品牌,反映了我们的价值追求,要求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在“和”字上下功夫,理念上注重和谐,通过法律手段促进政通人和;方法上注重和解,尽量化解当事人的矛盾;作风上注重和气,平等地对待双方当事人。同时,也要求我们在内部氛围上注重和睦,心往一处用,劲往一处使。”梁明院长说。
为从更高层次上推进行政审判工作,该院鲜明地提出了行政审判八大工作理念,即把“公正、高效、廉洁、为民”作为核心价值观,把“举法治旗、走公正路、架和谐桥”作为工作主题,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民生为前提、以和谐为目标”作为指导原则,把“法促政通人和”作为工作品牌,把“为政府护航、为百姓撑腰、为法治尽责”作为工作职责,把“群众拥护、大局认可、社会和谐”作为工作目标,把“办铁案、办和谐案、办精品案”作为工作要求,把“以大局为坐标、以法律为准绳、以社会司法需求为导向的能动司法工作模式”作为工作模式。“理念一变天地宽”。新理念如同指路明灯,系统提出了行政审判工作方向目标和具体要求,给工作注入了源头活水。结合理念的提出,在干警中深入开展理念教育、“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让八大理念铭刻在干警脑海里,体现在办案实践中,促使干警在工作中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形成了办铁案、促和谐的合力。
公正办案——在“好”与“快”中统筹
9月19日晚上,市法院视频会议室内灯火通明,行政庭邀请上级法院业务骨干对新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培训正在进行,干警均反应对《条例》的理解和适用能力有了大幅提高。
“打造金钢钻,敢揽瓷器活”。提升干警司法能力是公正办案的基础。业务培训常年不断,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法律适用研讨等活动定期开展,对每一起典型案例从事实认定、案件审理、法理分析等方面进行评析,汇编成册,既提高了干警的司法能力,又为行政执法提供了借鉴。同时,市法院还结合《法官行为守则》,先后制定了《行政案件审判操作规程》《非诉案件执行操作规程》,突出行为、作风规范等方面规定,对立案、审判、执行、接待当事人等4个环节,明确了32个“应为”和46个“不得为”,实现了行为要求的全覆盖。依托网络平台和科技法庭,该院还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案件质量评查、审限***、流程管理、质效考评、案件研究等制度,促使案件质量大幅度提高,审理周期进一步缩短,法官开庭也更加标准规范,行政审判工作进入又好又快的发展轨道。
多元联动——在“主动”与“被动”中创新
“建设局对我建的房子下达限期拆除决定书,拿到决定书后,我心里很不服气,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没想到,案子还没立案,行政庭工作人员就组织我与建设局、镇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了听证,经过听证,办案人员逐条向我解释法律规定,现场进行勘验,明确指出我的建筑违法,影响了全市铁路建设,我心里明白了,气也消了,就主动拆除了违章建筑。”拿回诉状的张某说。
近年来,市法院正确处理司法“被动性”与“主动性”的辩证关系,发挥能动作用,与政府、行政机关等建立了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在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同时,对涉案人数众多、矛盾尖锐以及事实相对清楚的案件,提前介入,与行政机关统筹联动,通过听证等方式,将矛盾化解在诉前。2008年至今,先后在诉前化解了150余起纠纷,收到良好的效果。
统筹结合——在“方”与“圆”中促和
针对行政案件多元、复杂、易激化等特点,市法院在审判中将法理与情理结合起来,在“方”与“圆”中统筹,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既维护公正,又促进和谐。
2010年10月,李某在骑摩托车上班途中发生肇事受伤,构成十级伤残,厂方以李某不是在上班时间和违章驾驶机动车为由,不支付医疗及伤残等费用,李某遂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劳动部门做出认定决定后,厂方不服,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开庭,分清了是非,法官又趁热打铁将厂方负责人与李某叫到一起,就民事赔偿调解,最后厂方一次性支付李某伤残补偿金等经济损失7万元,案件圆满解决。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往往涉及民事赔偿纠纷,对于这类案件,如果仅做出行政裁判,当事人还得再提起民事诉讼,这样会大大增加当事人的诉累,为此,我们在案件审理中主动将第三方叫到庭审现场,通过开庭,争议得到理顺,再借机就民事纠纷为双方调解,通过调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目的”主审法官李进林庭长说。
近年来,市法院在行政案件中推行了圆桌审判,并对每一起行政案件进行公开审理,以公开促进公正。同时,对于涉及因民事权益受到侵害而引发的行政案件,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将行政与民事争议合并解决,尽可能减少当事人单独诉讼带来的诉累。去年以来,全院调处工伤认定、行政拆迁等涉及民事赔偿的行政案件186起,为当事人兑现经济损失1440多万元。
非诉执行——在“刚”与“柔”中推进
“执行难”是法院面临多年“难题”,这种现象同样也存在行政非诉执行中,为了***这一难题,保障政府行政执能有效发挥,市法院进行深入研讨,把行政审判工作主动放到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统筹谋划,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建立多元联动执行机制,在执行中“刚柔”并济、多措并举、辨证施治。
出重拳,依法为全市重点工作护航。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专项整治,为保护清山绿水生态宜居环境开路。加大社会抚育费征收执行力度,维护计生国策的严肃性。参与海域秩序专项整治,全力推进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高度重视违法违规用地整治,保障土地国策的落实。面对难以想象的执行难度,市法院不回避、不退缩,想尽千方百计,克服千难万险,为依法行政保驾护航。对群众关注的热点案件,对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当事人,加大强制执行力度,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没的罚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障整治活动顺利进行。三年以来,全院共执结环境保护、社会抚育费征收、海域秩序整治、违规用地等非诉执行案件332起,标的额1580余万元,既保障了政府职能的有效发挥,又配合了全市“蓝黄战略”的推进实施。
重和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过执行听证、与行政机关统筹联动等方式,妥善解决矛盾纠纷。2OO9年市法院受理3起市劳动局申请执行某村3家企业欠交职工养老保险的非诉执行案件,由于企业900多名职工情绪激动,极易引发不稳定因素,为慎重起见,市法院成立专案组进驻企业,完成了对企业设备和库存、帐户的清点和查封工作,前后20余次与镇政府、村委、企业和职工代表协调,研究解决方案,历时一年,最终为企业职工交纳了保险金,发放了拖欠工资,案件顺利执结。
法治环境——在“内”与“外”中优化
“做好行政审判工作,光靠法院单***匹马是非常困难的,必须建立内外互动的司法联络机制,提升社会对行政审判的认知度,优化社会法治环境”,分管行政审判的张玉涛副院长说。
“公开奠定公正基石,沟通激活公信源泉”。市法院主动延伸职能,通过建立司法建议制度、行政审判白皮书等制度,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汇报行政审判情况,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和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建立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行政执法培训、邀请行政人员旁听案件、每年寄送年度行政审判情况介绍信,与行政机关建立司法联系,及时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同时,该院还积极推行“阳光”审判,建立“法院开放日”,在媒体设立《法制在线》《法官说法》专题和专栏,大力宣传行政法律知识,不断提高群众懂法、尊法、信法、守法的意识。
“一桨推得千帆进”。 在公正、和谐理念的引领下,市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出现了重点突出,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近年来,在行政收案逐年上升的情况下,该院的和解撤诉率从2006年的86%提高到2010年97%,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了68%,连续多年无错案件,审判质量连续3年在烟台中院年度考核中排名第一,先后被烟台中院、莱州市委授予“行政审判先进单位”、“环境保护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面对未来,市法院将一如继往地探索实践,妥善处理每一起行政纠纷,促进依法行政,努力为“活力莱州”和“幸福莱州”建设贡献力量。(郑跃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