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强化源头管理切实抓好三同时工作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是实现安全生产源头治本的重要手段,今年,我区建设项目开工数与开工率较往年同期有明显提升,为此,区安监局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抓好“三同时”审查手续,今年以来,我区已完成“三同时”审查手续5家,其中完成设立审查手续2家,竣工验收手续3家。 一是强化宣传工作。深入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总局36号令)、《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213号令)等有关“三同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大力宣传“三同时”工作的程序、内容和要求,讲明不履行“三同时”的危害,纠正生产经营单位在“三同时”工作上的片面认识,增强法治理念,引导其自觉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主动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为实现本质安全打好基础。 二是抓好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国家总局、省局及市局关于“三同时”工作的要求,严格履行程序,加强技术审查,保证工作质量。加强工作的指导,加大服务力度,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力求工作取得实效。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对“三同时”工作开展不利的街道(园区)和部门在年终考核时依照考核规定扣分。 三是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区发改、经委、工商、国土、环保等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的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及时了解和掌握建设项目的有关情况,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沟通情况,将相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预评价、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情况反馈给有关部门,加强源头管理,努力把“三同时”工作做到实处。要通过向地方政府汇报工作,反映问题,取得支持,推进工作。 四是加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建设项目,切实解决处罚、追究失之宽软的问题。针对近几年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建设项目履行“三同时”的情况,我们组织各街道(园区)进行了一次排查摸底,对情况进行了全面掌握,强化对“三同时”工作的监管。下一步,我们将采用专项、定期、重点、集中等执法监察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对没有履行“三同时”手续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经济处罚,并限期补办“三同时”手续,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凡未执行“三同时”的建设项目,不得竣工验收,投产使用。对不履行“三同时”手续,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从重从严追究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李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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