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四人荣获全省道德模范爱心城市名副其实
我市两人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四人荣获全省道德模范殊荣,再次印证烟台是一座名副其实的“爱心城市”、“好人之城”,充分折射出我市作为连续四届文明城市的深厚道德底蕴。
近年来,我市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评选活动,先后有2人荣获“全国道德模范”,6人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20人荣获“山东省道德模范”,27人荣获“山东省道德模范提名奖”;13人当选“山东好人—每周之星”,4人荣获“山东好人十大年度人物”。
为了将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选树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我市制定出台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评选办法,从推荐评选到推广宣传,都建立起了规范的工作制度。通过定期召开调度会等形式,通报各级推报典型的情况,研究确定宣传主题,及时有效地调度全市好人选树工作的开展。同时,还设立评委会,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往届道德模范、烟台好人,以及专家学者和各界知名人士作为评委,每月一次组织评审推荐。
目前,我市正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发现推荐长效机制,建立起了“烟台好人信息库”,储备各类好人一千多名,为做好各级典型选树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在典型的推广宣传中,我市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主阵地的作用,先后在市级媒体上连续开设了“德耀中华·烟台”、“道德之光”、“时代先锋”、《新烟台·新榜样》等专栏专题,借助品牌栏目、利用黄金时段开展战役性的宣传,并将烟台典型向中央级媒体推送。近几年来,刁娜、周江疆、孙义良、刘盛兰、蒋兴保、王传忠、王家强等一个个烟台好人出现在央视《焦点访谈》、《新闻联播》等栏目,极大提升了烟台好人群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我市每两年一届举办道德模范和“烟台十佳好人”的评选表彰,并于每年年底隆重举办颁奖典礼。目前,“烟台十佳好人”和“烟台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分别举办了7届和5届,已经成为烟台精神文明建设领域具有时代特色的重要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