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法院通过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示范单位测评验收
11月17日上午,受省档案局委托,淄博市档案局副局长毕研一带队,到高新区法院对创建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示范单位进行了测评验收。高新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敦金等陪同。
测评期间,毕研一副局长一行实地查看了高新区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科技法庭、法官沙龙、阅览室、信息岛等办案及文化活动场所。随后,测评组详细听取了高新区法院关于申报省级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示范单位的自查汇报,观看了PPT 演示,实地查看了档案库房、档案数字化录入中心等场所,对高新区法院机关文书、诉讼等卷宗进行了认真检查,并对照《山东省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规范》及测评办法,对高新区法院档案工作进行了全方位审核。
经过评审,测评组一致认为,高新区法院高度重视档案工作,档案资源建设管理体系和档案服务机制健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档案门类齐全、资料丰富,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高,档案安全有保障,服务利用有成效,开展档案创新活动有新突破,各项指标达到“省级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示范单位”的要求,顺利通过“省级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示范单位”测评。
近年来,高新区法院围绕提升档案科学化管理水平,不断完善档案工作机制、强化档案装备保障、加强档案队伍建设,大力创新档案资源开发编研和利用,积极开展档案工作科学化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现了法院档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数字化,有力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