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制
为推进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办法,在全市系统实行教育培训学时学分制。一是量化学时学分构成。教育培训工作学分共计30分,由自学10分、继续教育5分、集中培训5分、考试考核10分四部分组成。每名干部全年完成不少于12天的集中培训时间,完成不少于20个学分。二是加强学分管理。自学按照学习计划和内容记录学习笔记,通过学习笔记展评、抽查等方式,依据笔记内容是否完整、字迹是否工整等情况量化评分。继续教育包括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及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各级各类脱产培训,继续教育实行凭结业证书或有关证明到市局人事教育科登记管理制度。集中培训采取以邀请专家做辅导报告为主,以业务骨干讲授、案例分析、观看电教片等为辅的教学方法,提高培训层次和质量。集中培训实行签到制度,无正当理由每少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在干部个人学分中相应扣分。考试考核是指年内定期组织全系统集中考试,各县区局和市药检所按班子成员、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比例随机抽取确定参考人员,市局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严格考试纪律,考试成绩予以通报,并核算成每个人的考试考核学分。三是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各单位及每名干部教育培训学时学分情况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占一定分值,与评先选优挂钩。实行学时学分制,进一步激发了广大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