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实施建筑法不断提升建设工程监管水
认真贯彻实施《建筑法》不断提升建设工程监管水平
市建委主任 任思坤
近年来,市建委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以强化建筑市场监管为突破口,以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为目的,以建设群众满意工程为目标,坚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建设市场日臻规范,全市建筑业蓬勃发展,2006年全市建筑业完成产值125亿元,实现利税10.8亿元,竣工工程合格率100%,并连续九年未发生施工安全重大伤亡事故。
完善配套政策,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富有成效。结合《建筑法》的贯彻实施,根据市情,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东营市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东营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程序》、《东营市工程建设监理管理暂行办法》、《东营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市建委先后出台了《全市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实施意见》、《东营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东营市创建“质量诚信、用户满意”示范工程实施意见》等配套政策,为《建筑法》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市建委还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举办培训班、现场咨询、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加大了对《建筑法》的宣传教育,在行业内唱响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构建和谐社会”的主旋律,增强了工程参建各方的责任意识,为《建筑法》的实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强化行业管理,建筑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一是组织开展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企业资质就位工作,紧紧抓住控制队伍总量这个关键,进一步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企业素质。先后有30余家建设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有89家因整体素质低、管理混乱被淘汰,初步形成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以及多类别、多序列、多层级的行业组织结构。二是大力推行建设执业资格注册制度,采取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等措施,提高各类执业资格人员的技术素质,各类执业资格人员已达2600余人。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壮大企业实力,先后举办工程技术和关键岗位人员培训班125期,培训学员33000人(次),提高了建设企业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四是实行信用考评,实现优胜劣汰,对全市所有建设类企业和执业注册人员的市场行为、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先后对150家建设市场主体和35名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进行了公示、处罚,在全行业营造了“诚信立业”的经营观念,提升了行业队伍的整体素质。
开展治理整顿,建筑市场管理扎实有效。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为目标,建立健全建筑市场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查处建设单位规避招标和虚假招标、违反建设管理制度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施工单位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工程或非法转让业务、违反强制性技术标准等问题。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于2005年成立了市建筑执法大队,采取综合检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对建筑市场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有效查处,共检查各类工程项目6946项,建筑面积2190万平方米,投资总额205亿余元,查出问题19000余项(次),补办各类建设手续1800余项,建筑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建立长效机制,“双清”工作成效显著。自2003年开展建设领域清欠工作以来,我市先后建立健全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拨付月报制度、无拖欠证明制度、拖欠农民工工资限期解决制度、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等,清欠工作长效防欠机制已经形成。目前,我市网上统计的3.58亿元拖欠工程款已于2006年4月份在全省率先清理完成,提前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三年集中清欠任务。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成效显著,累计接待农民工来访1800余起,解决存在纠纷的工资额1.4亿元,涉及农民工5万人次,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市清欠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先后被市委、市政府通报嘉奖,被省建设厅、国家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全国总工会等有关部门表彰。
完善有形市场运行机制,招投标管理再上新水平。2004年我市建设了全国一流的有形建筑市场,采用了全监控、全封闭的管理系统,搭建了良好的工程交易平台。一是大力推行公开招标,坚持做到项目招标信息公开、接受企业报名公开、企业中标结果公开。二是不断完善招标工作,建立了规范统一的评标专家库,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办法,实行了招标投标书面报告制度、招投标结果座谈与公示制度。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建立了纪检监察机关派员驻场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招投标过程接受群众监督、接受舆论监督、招标工作人员互相监督等四项监督机制。自《建筑法》实施以来,已累计有5105个建设项目进入有形建筑市场进行招标发包,总建筑面积1263万平方米,工程造价136.38亿元,应招标工程招标率和应公开招标工程公开招标率均连年保持100%。
严格法定程序,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加强施工许可管理,严格实行施工许可证审批前的现场踏勘制度。凡未取得建筑工程许可证的工程规划部门不予放线、质量安全监督部门不予办理监督手续、监理企业不得实施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工程项目不得投入使用、房产部门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加强质量监督管理,工程质量稳步提高。一是认真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严格实行工程质量行政领导责任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参建单位法定代表人责任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二是实行施工图审查制度,先后审查工程项目3650项,建筑面积973万平方米,对发现违反规范、标准的5000余项(次)问题,及时进行了督促整改。三是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先后在工程建设中推广了cda应用技术、财务管理电算化技术,冷轧带肋钢筋、新型防水材料等新型建筑材料得到广泛应用。四是深入开展创建“无质量通病住宅工程”和“质量诚信、用户满意”示范工程活动,全市无质量通病住宅达到60%以上,有117项工程被评为市级“质量诚信、用户满意”示范工程,有19项工程被评为省级“质量诚信、用户满意”工程。五是加强在建工程的监督检查,建立了巡查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劣质工程,先后组织动态检查15次,抽查工程2000余项,处理施工企业42家。六是建立质量投诉受理制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通过12319服务热线等共受理质量投诉32起,对投诉事项都及时进行现场核定、处理,受到了用户的广泛好评。近年来,由于工程建设方面采取了多项有力措施,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稳中有升,竣工工程合格率始终保持100%,有415项工程荣获市“金洲杯”奖,有51项工程荣获省质量最高奖“泰山杯”奖,有1项工程荣获省政府工程质量奖,有1项工程荣获全国装饰金奖。
强化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持续稳定。一是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市建委每年与各县区建设局、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以及施工企业签订《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目标管理责任书》,并认真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实现了安全生产齐抓共管。二是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杜绝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三是组织开展防触电、防高处坠落、起重机械等专项治理活动,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硬件配备。四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每年都根据工程项目施工进度,适时开展春季大检查、夏季大检查、汛期专项检查、“迎国庆、保平安”节日专项检查、冬季施工专项检查以及各类专项治理活动。五是深入开展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提高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水平。近几年,我市先后检查工地17500余项(次),下发整改通知书3500余份,停工整改工程450多个,强制拆除塔吊14台,消除事故隐患16000余条。先后创建省级安全文明小区9个,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48个,省级安全文明优良工地1***个。我市施工安全保持了平稳态势,连续9年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多次受到省建设厅、省建管局和市安委会通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