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保分局八招促发展
6月18日,区环保分局行动迅速,经党组研究召开了全局抓服务、促发展动员大会,传达学习了《中共河口区委河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企联动,共克时艰,力促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十不准”规定。为认真落实东河发(2009)9号文件精神,区环保分局紧紧围绕区委“提速、提质、提效”核心,突出“服务”重点,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查摆整改发现的问题,采取了8项整改举措。
1、利用双休日2天时间,集中对全局人员进行了一次政治教育、廉政教育和业务培训,局党组书记郭东波就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环保系统“六项禁令”有关问题亲自了讲课。并要求人人写出了结合自身工作的学习体会和服务整改计划。
2、强化一站式审批大厅窗口职能、责任和服务意识。规定,缩减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审批时限。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由法定的60日,缩短为30日;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由法定的30日,缩短为10日;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审批由法定的15日,缩短为5日。重点项目,特事特办。坚持做到一般事情快办,对于手续齐全又符合环保要求的立即受理,实行限时办结制,保证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凡按规定由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项目,派专人与企业一同到上级环保部门协调办理。
3、加强宣传指导变事后罚为事前导,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建立环保人才库,对建设项目实施提前介入制度,加大对企业的巡查指导,提升企业守法经营水平。
4、建立了立案呈批制度。对个别违法企业已经发现,采取监察员建议、大队长申报、分管局长审察、局长审批立案、最后报区发展环境办核准备案的环境违法案件立案审批制度,坚决杜绝滥查滥罚。
5、对于涉企问题,实施可减则减、能缓则缓、能免则免、能改则该、能不环评的不环评,能争取扶持资金的积极争取工作方针,实实在在为企业服务。
6、由局领导带头,对区挂牌保护企业逐一调研,了解企业所需、所盼、所想,有针对性的为企业提供服务。
7、实施收费政务公开,在局大厅建立政务公开栏,编印《河口环保信息》,建立河口环保网站。
8、狠抓制度落实。保证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追究制等各项制度的落实,提高环保执法人员为企业、为基层的服务意识,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徐冠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