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住建局四项措施规范商品房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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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3月05日发表
一是加强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住建局严格按照法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把好商品房预售许可关,不符合预售条件的,坚决不予办理预售许可证。二是实行商品房销售价格公示制度。建立商品房价格申报系统,对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将通过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系统对外公示每套住房的销售价格。三是加强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合同备案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统一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自填项及补充条款不得与现行法律法规冲突,不得设定侵害购房者合法权益的霸王条款。四是加大对房地产交易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住建局继续加强对商品房的销售管理,突出整顿重点,及时查处,努力营造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市场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区住建局 姜爱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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